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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子大了”与“断头台”就只有一步之遥

编辑:覃发军 发表时间:2009-07-03 09:32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北京市海淀区原区长周良洛以自己腐败堕落的教训告诫领导干部:“胆子大了,私心有了,走向腐败是必然的”。(6月30日人民网-反腐倡廉频道)。

  一个人如果滑进了贪欲的深渊,胆子大到可以包天,大到不知死活的地步:什么烂钱都敢吃,什么赃物都敢拿,什么违反组织原则的事都敢做,那么,这样“胆大”的结果,最终只能是难逃法网,身败名裂,遗臭万年。“周大胆”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款物共计1672万余元,被落得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下场。安徽巨贪王怀忠,当地群众叫他“王大胆”,敢玩、敢收、敢拿,直至受贿600余万,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还有陈良宇、曾锦春、宴大彬等腐败分子轰然倒下,更是有力佐证:“胆子大了”与“断头台”只有一步之遥。

  贪官并非天生就胆子大,是一点点儿变大的,在糖衣炮弹一次次“攻击”下,尝到了甜头,便一发不可收拾。追根溯源,有多种原因:一是制度缺陷,“腐败成本”低廉,使一些干部腐败的胆子越来越大;法制比较健全的某些国家公务员,之所以不敢毫无顾忌地腐败,就是因为“腐败成本高”在起作用,我国目前许多制度还不够完善,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法律的约束力还无法触及到工作的每个环节,给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二是监督乏力,不是贪官胆子大,而是监督相对太软。一方面是因为监督者怕得罪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监督者比被监督者的胆子小,从而“不敢”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监督自然就形同虚设;另一方面,监督权也是一种权力,有权力就有腐蚀,有的监督者在被监督者的“熏陶”下,猫鼠结盟,胆量升级,什么事情做不出来?!三是“胆大”误区,胆大的干部给人一种有魄力、有作为的印象。在转型时期,一些人以敢于“突破”法律框框为“资本”,来换取“改革家”的殊荣。一些胆子大的人之所以能办成事,是因为他脑子里不受法律和制度的约束,没有他不敢送的礼,没有他不敢收的钱。为此,敢把党纪国法当成儿戏,把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而殊不知身后已是洪水滔天。

  共产党与腐败水火不相容。邓小平说:“共产党员谨小慎微不好,胆子太大也不好。一怕党,二怕群众,三怕民主党派,总是好一些。谨慎总是好些。”他的话值得多少官员警醒,会让多少官员汗颜!古人云:“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官员常怀畏惧之心,不是怯懦,不是束缚,而是一种自我约束和自我鞭策,是保持清醒头脑的“清醒剂”,是医治胆大妄为的“良药”,是促使自己正确用权的高明之举。如果胆大妄为,铤而走险,最终会往“枪口”上撞,撞得头破血流,呜呼哀哉,在所难免。

  “罪犯站在绞刑架下之时,都会变为劝人为善者”(外国格言)。倘若当初有所怕而不伸手,有所谨慎而不张狂,又何至于追悔莫及、心惊胆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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