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风险防控要把好三关

最近,笔者随团学习了北京市崇文区纪委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经验。
2007年1月,崇文区纪委在全国首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是运用现代管理理念,把风险防控理论和PDCA质量管理方法应用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实践中。其核心内容是运用“三三四”的工作模式预防腐败发生。第一个“三”指三类风险,即首先针对可能诱发腐败的各类风险,通过风险分析,查找风险点,按照诱发原因不同,分为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三类。第二个“三”指针对三类风险,设立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三道防线。“四”是指四个环节,依托PDCA质量管理方法,通过计划、执行、考核、修正四个环节对风险防范工作实施全面的质量管理。
经过三年多的探索和实践,崇文区初步形成了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其经验在北京市推广,并得到了中央纪委的高度肯定。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指出,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构筑制度防线,形成以积极预防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
通过学习崇文区的经验,笔者认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必须把好三关。
一是风险查找关。按照“对照岗位职责,梳理岗位职权,找准廉政风险,公示接受建议”的程序,围绕“人、财、物和执纪执法”等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经过上级为下级找、下级为上级找、班子成员和科室之间相互找、服务对象举报、行风监督员监督等多种途经,从环境风险、体制交替风险、权利风险、管理风险、人员素质风险、政策风险等方面,对廉政风险点进行逐项排查、分类,细化到工作中的各个科室、各个岗位、各个环节,责任到人。
二是制度建设关。立足于防范在前、预防为主,在做好分析、识别、预警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制度,强化干部职工的制度意识,提升制度执行力,用制度防控和化解潜在的廉政风险,使预防风险的举措“固化于制”,努力建立预防腐败的长效工作机制,构建“大预防”工作格局。一方面,完善外部监督制度,制定相关制度,规范操作规程;另一方面,全面加强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着力解决权力过于集中、弹性空间过大等问题,抓好重点科室、重点岗位的管理和监督,修订完善规章制度。
三是监督制约关。建立廉政预警、动态监督和保护挽救的风险控制机制,将制度执行融于对权力运行的流程控制和实时监督之中,逐步建立权力运行的有效监控机制,实现分权和流程制约,使预防风险的机制“外化于行”。首先,在权力清理、核准的基础上,全面公示每项权力及相应的授权依据。其次,以各项权力为点,认真梳理该项权力运行的具体流程,并制定具体的运行流程图。再次,以具体流程为线,分析发现流程中可能发生人为干预行为或发生运用自由裁量权的节点,并针对每一个节点制定完善各项相应的制度措施,形成以各项权力为点、以具体业务流程为线、以制度建设为面的有效防控模式,并形成流程汇编公布上墙。
学习崇文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经验,还必须结合本地实际,稳步推进,注重实效,只有这样,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才能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真正发挥作用。(吴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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