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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分·福气·福祉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党的优秀干部、云南省迪庆军分区原副司令员龚曲此里有一句名言:“为党工作是一种福分。”而驻地群众则称赞说:“有龚曲此里这样的好党员、好干部,是老百姓的福气!”

  由“福分”、“福气”,笔者想到了“福祉”。这三者之间的融合,生动地阐释了党员干部与人民群众割舍不断的血肉联系,反映了群众的企盼和期望;党员干部只有把为党工作当做“福分”,为群众创造更多的“福祉”,才能赢得群众信赖。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也是每个党员干部应有的追求。人民赋予党员干部权力,是一种信任,更是一种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讲,自觉为党工作,的确是党员干部的“福分”。正是缘于此,龚曲此里3次放弃离开迪庆到昆明安家的机会,直到2007年他重返高原22年、在副司令员岗位干满10年,到了规定的最高任职年限,但他仍义无反顾地选择“留在民族地区,发挥一名藏族干部的作用”。

  龚曲此里曾带病行程5000公里,深入牧场、寺庙,向7万多名各族群众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直至虚脱瘫倒在地上。正因为他把为党工作当做一种“福分”,所以他深深爱着各族同胞。“一个人心里只要有爱,就要把爱传递给更多的人。”他曾资助17名藏族、汉族、纳西族和傈僳族孤儿,献出无私的爱,直至把生命奉献给民族地区群众。他以生命践行这种“福分”,潜心为群众创造“福祉”,使少数民族群众深深感受到党和政府给予的“福气”。

  我们党从成立之日起,历经数十年奋斗和艰辛,就是为了实现人民的“福祉”。无论是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建设、改革开放时期,众多党员干部正是为了实现人民的“福祉”,才勤奋工作,直至献出自己的一切。面对党的召唤和群众期盼,党员干部只有像龚曲此里那样,在本职岗位上,以为人民谋求“福祉”为最高追求,全力以赴为群众兴利除弊,自觉践行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才能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巩固我们党的执政基础。

  党员干部若不把为党工作视为“福分”,就很难全身心投入,群众的“福气”、“福祉”也无从谈起。相反,能给群众带来“福气”的党员干部,必然是把为党工作视为“福分”。每个党员干部都应像龚曲此里那样,自觉践行“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以全部精力做好工作,以实际行动为群众谋求“福祉”。 (喜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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