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船”者溺

近年来落马的贪官,大都是贪钱贪色之徒。有人因此认为,“钱”与“色”是官员致贪的主要诱因,官员如果不贪钱不贪色,就不会“出事”。 其实不然,贪钱贪色的官员是贪官,贪其他东西的官员也是贪官,现实中不贪钱不贪色的贪官并非鲜见。
据 2010 年 1 月 26 日《人民日报》报道,浙江省临海市文化广电出版局原局长周华清,因贪污受贿罪被判刑 12 年。引人注目的是,法院认定的受贿财物金额共 35 万元,其中收受的兰花就价值 20 万元。周华清对兰花情有独钟,十分痴迷。一些找他帮忙办事的人就借着以兰花会友的名义,将购买的昂贵兰花送给了周华清。如此“雅好”酿成祸端的还有浙江省海宁市原副市长马继国,他不抽烟、不喝酒、不好色,只对名人字画、古玩、瓷器情有独钟。商人宋某投其所好,一次送给他十几万元的名人字画。马无以回报,大笔一挥,宋的 175 万元土地出让金就免了。
你看,周华清、马继国等人尽管不贪钱不贪色,可他们也是贪官。只不过他们的贪是“雅贪”,行贿者是“雅贿”。虽然贪的“物品”不同,但贪的实质是一样的,“雅贪”也是贪,“雅贿”也是贿。相比较而言,“雅贿”更难以识别,更难以界定,更难以抵挡。它很“文明”、很“优雅”,“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它挠到了受贿者的痒处,让受贿者舒舒服服,欲罢不能。它不像钱色那样“烫手”,可以大大方方地“笑纳”。它是一种“攻官艺术”,一种高层次的行贿技巧,是“水路不通走旱路”的灵活变通,是杀人于无形的“软杀伤”。他杀了你,你还会说:“谢谢啊!缘份哟!”
厦门远华走私系列案首犯赖昌星有一句“名言”:“不怕什么政策制度,就怕领导没有爱好。”赖的意思是,不管你政策制度多么严格,也不管你领导有多廉洁,只要你有“爱好”,他就可以把你搞定。而没有爱好的人是没有的。领导干部也是人,也会有爱好。这个“爱好”就是赖昌星们的“突破口”。你喜欢书,他就给你送名著;你喜欢动物,他就给你送名犬;你喜欢散步,他就陪你转圈;你喜欢游泳,他就陪你到“中流击水”。到你离不开他的时候,他就可以摆平你,把你玩弄于股掌之中。你就成了他的一条狗,叫你站着就站着,叫你趴着就趴着,叫你摇尾巴就摇尾巴。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福建省公安厅原副厅长兼福州市公安局局长庄如顺等官员被赖昌星抓住“爱好”后,都成了赖看家护院的狗。
古人云:“悲哉,好船者溺,好骑者堕,君子各以所好为祸”。说得多好啊!君子的“爱好”可能修身养性,陶冶情操,也可能成为“祸根”。喜好乘船,难免碰上意外,葬身鱼腹;喜好骑马,难免碰上烈马或“马们不高兴”,一撅屁股把你掀下来。兴趣爱好不加约束或被人利用,就会成为祸端,就如同走进了地雷阵,不知何时踩上;又如同那前进路上的绊马索,撞上了就会摔得头破血流;又如同鸡蛋上的缝,有一点点缝隙都会被苍蝇叮上。
钱色好拒,“雅贿”难却。小爱好,非小事,莫小视。作为握有公权力的领导干部,既要约束不良爱好,培养高雅的爱好,又要高度警惕,防止爱好成为赖昌星们进攻的“突破口”。当你喜欢“乘船”,又有人请你坐船时,一定要慎重,“一路多保重”:防止碰上暗礁,防止遇到台风,防止小人在船底凿洞……( 许家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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