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评:又到发文狠刹学酒风之时

近日浏览新闻,时常看到一些地方出台禁令防止党员干部举办升学宴的报道,突然明白,高考结束,录取在即,又到了有关部门发文狠刹学酒风的时候了!
曾几何时,某些地方,某些机关,形成了一个惯例,节日发文狠刹节日病,年底发文狠刹吃喝风和送红包,到了暑期,少不了的是发文狠刹学酒风,年年岁岁相似,岁岁年年相同。但是发了文,总是雷声大雨点小,罕见有所行动,于是请客的依旧,送情的如昔,难言有所收敛。
其实这文不发也罢!无论是党纪还是政纪,处分事项的设定有严格的级别限制,不是随便哪一级机关都可以设定处分事项的。所以各地的禁令,文后都少不了类似这样的一句话:若有违反,将依纪依规坚决查处,绝不姑息。禁令上的事项,党纪政纪都有明确规定,一个下级机关重复申明,实属搪塞应付、多此一举。
但是这文件却是千万少不得的!如果没发文,万一有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被曝光了,上级来问责,首先就是看你抓这项工作没有,有没有发文件是前提条件,再才是看工作记录。被追究的当事人也会埋怨,今年你们没发文,以为不管了呢!哪怕是一纸空文,但进可攻退可守,于是如期发文就成为习惯了。
利用整学酒、生日酒、乔迁酒、嫁娶酒等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要短期内根治的确很难,这涉及几千年的民俗传统,也与干部队伍中一些不良风气有关。一时不能根治,却可以遏制。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要查起来其实很简单,就像和尚头上的虱子,明摆在那里,一查一个准。只需要有关部门认真查处,铁面无私,群众就会积极举报,想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者就会有所忌惮,风清气正的环境就会慢慢形成。若只是发个文件应付,最终伤害的是发文机关的公信力。
发文不如动真,劝诫不如查处,要刹住不良风气,关键是实实在在的行动。(郑远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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