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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言行相悖的目的是什么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0 来源: 新华网综合

     “如何对待名利地位、如何获取名利地位,这对团干部是一个重大考验。首先要节制欲望。欲望是无止境的,尤其是现代社会,物欲更具诱惑力,如果青年人管不住自己的欲望,就必然给自己带来痛苦和不幸。”“团干部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是青年人中的佼佼者,要懂得‘高处不胜寒’的道理,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自觉抵御市场经济下形形色色的诱惑,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切不可贪一时之利,毁一世之功。”

    上面两段话,是共青团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原书记曹刚在两次会议上讲话的内容。然而,他这些颇有见地的讲话,却恰恰将自己排在了局外。34岁的曹刚,因贪污26万元、受贿34万余元,被银川市中级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1万元。(检察日报)

    曹刚的“落马”,又一次证明:贪官,总是言行相悖。那么为什么曹刚们总是言行相悖呢?言行相悖的目的是什么?

    一是欲盖弥彰,掩盖贪污劣迹。大凡曹刚们贪官,他们都知道“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道理,因为深知自己无论贪得多么巧妙,多么隐蔽,总会留下一些蛛丝马迹,在曹刚们看来这是一大隐患,惟恐总有一天露出破绽,自己就会暴露出来。一旦“出来”就完了,不是丢乌纱,就是进班房,甚至还会掉脑袋。为“安全”起见,曹刚们就会在公开场合大谈反腐倡廉的必要性、总要性、紧迫感,为自己大树特树光辉形象,目的是欲盖弥彰,竭力掩盖其贪污劣迹,确保贪污劣迹不暴露,稳坐钓鱼台,为其继续大贪特贪提供幌子。

    二是竭力包装自己,混淆视听。常说,贪官如同婊子。即当婊子,又要立牌坊。婊子把卖身得来的钱装潢自己:住高档别墅,开高档轿车,穿高档服饰,用高档化妆品;有的还摇身一变,成为高管和白领 ,狗戴帽子装起人来;但骨子里是巧言令色,虚荣多变。于是乎,贪官就靠 “正义、慈善”谎言等手段,包装自己贪婪之心:明明是视钱如命、贪得无厌,却要装成超凡脱俗、两袖清风;明明是好色之徒、男盗女娼,却要装成正人君子、道貌岸然;明明是巧取豪夺、中饱私囊,却要装成正直无私、清正廉明。

     江苏省邳州市原市委书记邢党婴受贿案发生后,相关部门找他谈话,可邢把胸口拍得山响:我绝对没有收过人家送来的钱。他还在会上声称:“现在省里根据人民来信在调查揭发我经济问题,请大家放心,我是经得起调查的。我从来不收别人的钱,我已上交了9万多元。我想,他们最后一定会查出个廉洁奉公的干部来……”;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曾锦城曾以写血书的方法,表示“我以一个中国共产党员的名义向组织保证,绝不做对不起组织的事”,可一年后,他就成了受贿30多万元的罪犯;福建省上杭县原女副县长罗凤群的“表演”更绝:“我若贪污一分钱,就将我开除党籍;我若受贿一分钱,就将我枪毙。并可一直枪毙到我的孙子。”而事后查明,罗凤群共受贿人民币20.3万元。按她当初在生活会上的上述发言,不知该“枪毙”多少次。

    他们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混淆视听,极力把自己装扮得比谁都忧国忧民、废寝忘食、清正廉洁,给组织部门选拔任用干部造成错觉;给纪检监察机关和反贪部门查处带来难度;扰乱人们对是与非的判断,最终导致广大群众对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不信任,从而使得社会道德规范整体滑坡。

    三是为己升迁作秀,捞取政治资本。做官都想越做越大,贪官更是如此,毕竟人往高处走嘛。贪官为能继续升迁,一方面以钱开道走上层路线,与顶头上司或主要领导勾通勾通思想,联络联络感情;另一方在积极筹集政治资本,以此赚得好口碑。写《反腐败论》的原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原副主任李国富,曾以“居官以正己为先,不独当戒利,亦当远名”粉饰自己办公室。在贪污的同时,他想再跨一步,捞取一个更有“效益”的差事。李国富跑官不成的前提下,他决定出一套书,抬高自己身价——如果这套书被上级领导看见,自己没准就时来运转了。李国富在《反腐败论》中对腐败现象有着清醒的认识和深刻的理解,而且他提出了一整套反腐败的策略。然而,理论阐述是一回事,实际践行又是另一回事。言行相悖,这不仅是李国富的悲剧,也是其他许多贪官的悲剧。最后,没等《反腐败论》印刷出来,李国富就锒铛入狱了。

    不过,不论贪官们用多么中听的语言,来掩饰自己的贪污本质,他们都难逃党的纪检机关、司法机关的慧眼,因为,再狡猾的猎物也逃脱不了猎人的眼睛,这是千古不变的真理。(邓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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