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做人”的识人用人观,当休!

位于海南省中部山区的屯昌县是一个省级贫困县,可对该县水务局原局长曾令史全家而言,并不贫困。曾令史在这个位子上掌权5年,利用职务便利贪敛钱财55万余元。(2010年7月13日《检察日报》)
细读这篇报道,让人感触最深、发人深省的是,贪官曾令史对中秋节到其办公室奉上5000元礼金的包工头黎伟华所说的那句话:“算你懂事会做人,往后安心做工程。”
面对别有用心的行贿者,却即刻表扬他“会做人”,接下来的多次送钱也就顺理成章,各遂所愿,终至高墙铁窗。
由此,让我想到,现实生活中以“会做人”为标准看人识人的领导还真不少,“会做人”的识人用人观大有市场。
俗话说: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做人的学问,确实深奥,人情事故,诸如如何交友、如何对人、如何诚信、如何忠义等,值得一生去研习。
然而,一些领导干部,却把“会做人”的经念歪啦!正如贪官曾令史所讲,所谓“会做人”,就是要会巴结、会逢迎、会察言观色、会投其所好、会不时“孝敬”。
若按此标准,“红楼”寨主赖昌星,是最“会做人”的人,曾经满足了多少高官大员的“小爱好”,让他们走进“红楼”流连忘返、心旌荡漾、色利双收,但最终结局又如何?
其实,说穿了,“会做人”就是“会来事”,因为常常迎合自己的“小爱好”,臭味相投,讨人喜欢,以至成为“小兄弟”,进入“小圈子”,便是自己人,堪当“左膀右臂”。实则,因利益而来、看官位而往,居心叵测、心怀鬼胎,与求真务实、干事创业殊途,与唯我所用、唯利是图同归。闹出问题、使人遭殃、玉石俱焚,只是迟早的事!
曾令史不就在“懂事会做人”的黎伟华的多次“孝敬”下,陷入贪腐泥潭而玩火自焚吗?就算你水务局长管得了再多的水,也浇不灭自己心中的贪欲之火啊!难怪有人说:贪如水,不遏则滔天;欲如火,不遏则燎原。但究其“欲火”之源,却是“会做人”的包工头黎伟华给撩拔起来的。
所以,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无论是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发展着想,还是为自己的长远利益考虑,都应当“亲贤臣,远小人”,摒弃“会做人”的识人用人观,远离“会做人、会来事”的人,重用“会干事、干实事”的人。
“莫为浮云遮望眼,风物长宜放眼量”;领导干部重操守,岂因小利失大节?更不能错把不讲原则、“会做人”、“回来事”的人当做“贤臣”、能人,引为“同道”、知己,重用有加,呵护备至。
“会做人”的“小兄弟”害人不浅,以“小爱好”集聚的“小圈子”为党纪国法所不容,与自身长远前途利益相悖。
“会做人”的识人用人观,实在当休!(巴山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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