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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违纪刚性问责制值得推行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据报载,为严肃公安队伍纪律作风和规范民警行为,福建省连城县公安局出台并实施了《违规违纪问题刚性问责规定》,对内部管理、公务用车、执行政令和执法责任等7个方面64条刚性问责情形及6项处理运用作了规定。目前,该县公安局今年共打招呼43人、诫勉谈话6人、告诫6人、提请县纪委立案查处3人、停职待岗1人。

  连城县公安机关针对队伍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细节性问题,出台违规违纪刚性问责制度,做到无论涉及到谁都刚性地落实问责,促使用制度管人管事落实到位,是推动民警主动作为的强有力抓手。这种制度值得提倡。

  干部队伍管理不缺制度,缺的是制度的执行力。要真正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容易出现苗头性、细节性问题,让队伍有活力、有作为、有形象,必须以刚性问责推动敢抓敢管,提升队伍的执行力。

  首先,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领导干部应带头执行制度,在执行制度上率先垂范,模范带动和促进制度的有效落实。坚持言行一致,要求普通干部做到的,领导干部首先要做好;要求普通干部不做的,领导干部首先不要做,真正发挥导向、示范和激励作用。只要上级为下级、机关为基层作表率,就一定能形成同频共振、上下一心的良好局面。

  其次,要把刚性问责落到实地。只要发生违纪违规行为,无论是谁,一经查实,就要按照制度不折不扣地进行问责,否则,“刚性问责”就会成为一种摆设。通过“不落实的事”查“不落实的人”,通过处理“不落实的人”促“不落实的事”落实。明确追究措施,建立健全一套科学规范的问责程序,规范问责的启动、调查、认定、处理和终结等具体环节,以科学的程序保证问责的有序进行,像连城县公安局那样,实现问责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推动每一位干部明其职、出其力、尽其责。 (余兴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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