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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腐败的“深水区”变浅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0 来源:《广州日报》

  总是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为什么该让这些眼睛发挥作用的时候,偏偏不给他们一些最该瞧瞧的东西呢?

  《人民日报》发文称,中纪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随着腐败行为的日益隐蔽化,目前反腐败工作已经不再限于对赤裸裸的权钱交易的查处,中国反腐工作进入了查处“隐性腐败”的“深水区”。

  何谓“深水区”?因为现在的腐败已经不只是赤裸裸的权钱交易,甚至连更赤裸裸的情色贿赂都算不上“深水区”,而是用一种更为隐蔽的手法在进行当中,比如说信息贿赂、期权贿赂等隐性腐败行为。

  信息贿赂与期权贿赂都是很难查处的行为,比如说给你个庄家的消息就能在股市上大赚一笔,这钱细究起来当然算是腐败,但人家如果就说自己因为微观经济学学得足够好,下了功夫研究股市得利,如果没有其他更为明显的腐败行为被抓住手腕子,估计连灰色收入都算不上。其实因为个人爱好的缘故,比这个邪门的事情还多呢。有人曾经到古董店寄售某个不值钱的青花盘子,然后过两天就有人高价买下。古董店当然是在扣除了手续费之后把款项付给了寄售者,过段时间东窗事发才发现其中的奥秘——当然,是不是几方联手就不好说了。

  “深水区”大致就是这么种状况。更多的情况当然还有官员的太太以及公子、内勤之类出头露面赚钱,最终还是落实到官员本身所掌握的权力上面。有时候那些钱确实也挺难区别的,而且我们也不能规定凡是官员的亲眷都不能出来工作吧?

  有鉴于此,上头下发过很多文件对此进行遏制,其中《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就规定,领导干部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金融理财产品、企业及房产的情况均应列入报告事项。一般来说,掌控官员的资产状况,大致可以估算出正常的收入与不那么正常的收入之间的差距。一些腐败也就在这里曝光了。

  不过,即使没有“财莫外露”的古训,估计这种报告管用的也不会多。毕竟这是对付好人的做法,已经让自己财产隐性增值的人不会傻到说实话。所以,在很多用这招行之有效的地方,这个报告不只给上级看,而且要公之于众。

  这里面的道理很简单,要是只给上级看、上级查,纪委就是全身是铁能捻得几根钉?那要配备多少人员、消耗多少预算才能做完的一个庞大工程啊。只有让官员及其亲属的财产、工作放在所有人的眼前,才能尽量地节约社会成本,以及培养政府的公信力。不然的话,能够被查出来的毕竟还是少数,大多数隐性腐败是查不出来的。

  这让人想到了那个因为“天价烟”而被查处的官员,群众的眼睛雪亮到这个程度,以至于就这么一点儿苗头都能弄出背后那么多东西。总是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为什么该让这些眼睛发挥作用的时候,偏偏不给他们一些最该瞧瞧的东西呢?

  所以,“深水区”其实在某种程度是自我深潜的区域,并非是深水不能变浅,而是不知道为什么一定要潜下去。在我看来,更应该做的是把深水弄成浅水,直接让阳光照射到其中。阳光不能深入,深水就会永远深下去。顺便说一下,财产公开的这个制度,在很多地方就叫做“阳光法案”,也正好就是这个意思。  (五岳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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