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实招该怎么出

近年各地反腐新招频出,如日前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作出规定:把奖金与追赃金额挂钩,实名举报贪官最高可奖20万元;网上发帖也算举报,如果查实,照样获奖。
这个新招对震慑贪官、遏制腐败将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但也有人担心,实名举报到底会不会引来报复?至于那些冠以“新招”之名的虚招、怪招、歪招,其效果更是令人质疑。
前不久,《俄罗斯报》报道了这样一条消息:中国南方一个县的1000名官员,一个月来每天都在参与一个名为“廉洁自律保健操”的活动。这个活动的内容是让官员们每天扪心自问:“面对10万元的贿款,你可能毫不犹豫地拒绝,那100万元甚至1000万元呢?面对牢狱的煎熬,你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否抵挡住?”没人怀疑发起者的初衷,但这个带有讽刺意味的念经似的廉洁操,除了成为跨越国界的笑话,究竟能对反腐起到多少作用?另外,廉政灶、短信反腐、扑克反腐、清廉家书,还有诸如“聘一把手夫人当廉政监督员”、“领导不得配女秘书”等各种招数也层出不穷,可热闹一阵后,又能产生多少实际效果?
治理腐败,当然需要各种与腐败分子过招的招数,包括中央的红头文件这个“总招”。由于各地情况不尽相同,各地还需要很多与“总招”相呼应、符合当地实际的招数。那么,什么招才能真正成为反腐利剑?当然是那些管用的并且能起到长效作用的实招。
实招咋出?说易不易,说难不难。以笔者之见,莫过于把握好以下几个因素:首先,与中央的“总招”相一致。吃透中央有关文件的精神,不仅使自己出台的新招不跑调离谱,还应将它在执行过程中得以分解和细化,上下呼应。其次,符合实际,对症下药。脱离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实际,即使招出得再多,也触及不到痛处,解决不了问题。再次,不能作秀。无论出啥招,都不是拿来作秀的,而是要与形形色色腐败分子作真枪实弹较量的。
检验是不是实招,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出招之后,看它在实际操作中群众的反映怎样,反腐的效果如何。借用那句时髦的广告词,那便是:“不看热闹,看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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