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莫轻视“小官大贪”

合肥市庐阳区海棠街道藕塘社区居委会党总支书记,兼安徽省北方置业公司董事长刘怀寅,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928.6万元人民币和3.1万美元,同时还涉嫌侵占村集体资产105万元,私设千万元“小金库”。日前,刘怀寅被法院以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0年10月14日《人民日报》)
在很多人眼里,根本算不上什么“官”的社区居委会党总支书记,竟然如此明目张胆,大肆收受贿赂,侵吞集体资产,私设“小金库”。刘怀寅落马并受到法律的严惩,再次印证了“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千古良训。刘怀寅落得如此下场,既是其个人利欲熏心、目无法纪、铤而走险、以身试法的必然结果,也不能排除监督体制机制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等外在因素。透过这起案例,笔者认为,在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进程中,切莫轻视“小村长”中的“大贪官”。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村官”虽然不属于严格的国家干部序列,但在农村群众眼里他们是“主心骨”,是村里最大的“官”。他们职务不高,但权力不小;位置不高,但责任不小。全国近60万个行政村的三四百万名“村官”是支撑我们党在农村执政根基的重要力量。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根基离不开他们,推动农村经济发展、致富农民群众、促进和谐稳定同样也离不开他们。群众常说,“群众富不富,关键看支部;支部强不强,关键看班长”。从全国看,各地那些率先发展富裕起来的村,都有一个团结战斗、为民务实、清正廉洁、群众信赖的支部班子和支部书记。享誉国内外的“天下第一村”江苏省江阴市华西村,就是在以吴仁宝书记为“班长”的村党组织带领下,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道路,创造了当代中国农民的神话。吴仁宝经常挂在嘴上既朴实又经典的一句话是,“老百姓幸福是我最大的满足”。在他眼里,“家有黄金数吨,一天也只能吃三顿;豪华房子独占鳌头,一人也只占一个床位。”正是吴仁宝这种坚定的信念、崇高的品德、执着的追求和无私的情怀,使他成为在“村长”岗位上工作几十年、党员群众离不开的“常青树”。与吴仁宝、王乐义、沈浩等优秀农村干部形成强烈反差的是,极少数“村官”违纪违法腐化堕落,为人不齿。“中纪委的统计数据显示,近几年全国检察机关查处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现出两个上升态势,即案件绝对数量上升、处分农村党员干部人数占全国处分总人数的比例上升。”正反两方面的事实警示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尤其要突出抓好“村长”这支队伍。
前不久,在江阴市华西村举行的第十届全国“村长”论坛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出席开幕式并指出,我国农村改革发展正处于关键阶段,希望广大村干部向吴仁宝、沈浩等“村长”楷模学习,始终把发展富民作为中心任务,当好创先争优、富民强村带头人,涌现出更多科学发展的先进村,更多一心为民的优秀村干部。这为新时期村干部如何当好群众信赖的“当家人”指明了方向。笔者以为,做一个“一心为民的优秀村干部”,最起码要做到以下两点:
一方面,村干部个人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能力锻炼。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群众观和事业观,向吴仁宝、沈浩等“村长”楷模看齐,不图地位高低、只求事业有成,把“村长”岗位当成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前沿阵地”,当成带领父老乡亲致富奔康的“载体平台”,当成实现党员理想信念和自身价值的“广阔天地”,决不能把职位和岗位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在“村长”岗位上,不管是干一届、干两届甚至更长时间,都要把群众的幸福当成最大的幸福,一心一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留下一个好口碑,树起一面好旗帜。“蚁穴溃堤”。堡垒往往都是从内部攻破的。村干部还要注重生活中的细节小节,慎独慎微,身正为范,管好家人,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长城”,就能百毒不侵、万箭难穿。
另一方面,县乡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教育监督管理。村干部处于农村工作的最基层,与党员群众离得最近,他们的思想、纪律、作风如何,直接影响党员干部队伍在群众心目中的整体形象。县乡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责无旁贷,并且要抓得紧而又紧、实而又实。要善于抓根本点、抓关键点、抓薄弱点,从村干部容易马失前蹄犯错误的环节入手,从党员群众最为关注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入手,健全完善监管制度,发挥党员群众主体作用,保障党员群众对村级事务的参与权、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防止权力过于集中而导致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从制度机制上扎紧“篱笆”,堵塞“村长”违纪违法的漏洞,为“村长”干事创业、一心为民架起“防火墙”、“护身符”。如此,吴仁宝式的“村长”楷模就会越来越多,中国农村经济社会的明天就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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