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市民看得见的“廉洁”

城市的廉洁程度如何,最有发言权的,终究还是市民。而市民看这座城市是不是廉洁,最直接、最现实的根据,当然是那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人、具体事和具体的执政行为。
随着全市社区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的正式开通,深圳建设“廉洁城市”又向前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深圳提出建设“廉洁城市”以来,不少人充满期待——这“廉洁城市”究竟该怎么建?不管怎么建,城市的廉洁程度如何,最有发言权的,终究还是市民。而市民看这座城市是不是廉洁,最直接、最现实的根据,当然是那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人、具体事和具体的执政行为。
社区是城市的细胞,也是城市的缩影,是城市生活的起点和终点,社区的廉洁程度,直接影响着市民对整个城市廉洁程度的观感。深圳得改革开放风气之先,社区发育较为成熟,几乎所有的公共服务都在社区里有所体现。与此同时,深圳社区发展又有自身特点,不仅居民的权利意识较强,利益主体分化明显,也承载着重要的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等职能。然而,在传统社区向现代社区急剧转型的过程中,诸如财务管理等社区事务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厘清,信息不公开、暗箱操作等现象也时有所见,影响着社区的健康发展,也为社区工作站、居委会、股份公司等公共机构和企业组织的职能行使带来困扰。
社区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的开通,将缓解和改善上述问题或困扰。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对党务、站务、居务、企务最好的监督。这一平台开通的最大益处在于,市民从此有了一个非常便捷的渠道,对于涉及居民、股民切身利益的信息行使知情权、发言权、参与权、监督权,并进而改造和提升权力与权利之间的相互关系。
从本质上讲,权力是由权利赋予的。廉洁,实际上就是权力对权利的尊重和维护,其实现形式主要有三:一曰管钱,二曰管事,三曰管人。所有公务花费,不管花多花少,都事前有预算,事后有决算,且全过程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民众的质疑和监督;只要是花“公家的钱”的事,要不要做,该花多少钱做,都应充分尊重民众的知情权、发言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而不搞“一言堂”;为了保证官员手中的权力只用来为民众服务,而不是为自我和小团体谋利,从制度上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社区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的开通,将管钱、管事、管人有机结合起来,抓住了权力制约和监督这个核心,对社区公共事务公开、民主管理进行了制度上的安排,拓宽了社区居民有序参与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渠道,有利于促进基层干部廉政优政,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
市民是建设“廉洁城市”的主体。通过卓有成效的制度创新,给市民看得见的“廉洁”,就能把市民最大限度地纳入反腐倡廉体系,“廉洁城市”何愁建不成? (鲍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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