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黑恶势力向农村渗透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11-15 15:11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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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9日,辽宁抚顺李石镇大南乡小瓦村村民因征地问题上访,村官竟派黑社会组织成员拦截并引发命案。2010年4月22日,河南许昌五女店镇周店村一村民因讨要征地补偿款,竟被村支书指使黑社会地痞开车活活轧死。种种迹象表明,黑恶势力正在向农村渗透,他们往往利用金钱向上买通关系,寻求保护,游走在黑白两道。甚至披上农村干部的外衣,谋取私利,横行乡里,欺压百姓,无权无势的基层民众即使受到伤害也无苦奈何。长此以往,农村原本脆弱的法制观念将遭到毁灭性的打击,人们信仰“拳头”将胜过信仰法律、道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恐怕也会变成一句空头口号。对此,我们必须引起足够警惕。
一、主要表现
1、操纵民主选举,渗透基层政权。一些地方黑恶势力在乡村换届选举过程中,为了使自己的代表能够顺利当选基层党政干部或“村官”,通过请吃请喝拉拢选民、用金钱贿赂乡镇干部、威胁恐吓不支持他们的选民等手段操纵选举,使民意受到扭曲,选举流于形式,将人民群众排除在民主政治之外。一些黑恶势力打扮成一副正人君子、社会贤达的模样,采取投资、提供赞助、捐款等手段捞取政治资本,直接进入基层政权,使黑恶势力披上“红色”外衣。有人对30个犯罪组织的统计表明:这30个犯罪组织的首犯或骨干中具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干部、企业或协会负责人等合法身份和享受特殊待遇的有13人,占42.2%。农村黑恶势力对基层政权的侵蚀,可见一斑。当个别黑恶势力控制和把持基层政权后,不是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实行民主管理,为村民办实事,而是利用职权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对人民群众的正当利益诉求采取压制、不作为的态度,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威信及其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激化人民群众与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府的矛盾,导致“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事件”多发。
2、霸占农村经济,扩大实力规模。黑恶势力掌握农村基层政权后,通过买卖土地、霸占矿山、出卖资源或者暗中插股谋取私利,聚集一群社会闲散人员作为马仔保驾护身,谁要对他们赚钱发财有障碍就对谁不客气,谁要对他们胡作非为有说法就对谁下黑手,明目张胆雇用黑手大打出手,或者暗中伤人,此类案件屡屡发生。黑手被抓之后又利用党政机关、公检法内部的“保护伞”出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3、设法接近领导,仗势欺压百姓。黑恶势力的一大特点是不择手段疯狂攫取经济利益,以“伞”保黑,以“黑”护商,又以商滋“伞”,以商养“黑”,为犯罪活动的扩张提供权力支持和经济后盾。黑恶势力利用村干部身份与党政机关的领导、公检法机关的领导接近,形成一张“关系网”,借此在社会上狐假虎威,为非作歹,无恶不作,谁敢阻碍影响他们“生意”谁就是他们的眼中钉、肉中刺,必然是他们想方设法要拔掉的对象,就会被他们以各种方式欺压受害。
4、惹祸有人庇护,黑恶帮派诞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之后,往往都有人暗中支持和保护,应该刑事拘留、逮捕的,却由于公检法人员的袒护,由于党政部门领导的说话,就可以不予立案,或拖而不办,或取保候审,或不予批捕,或不予起诉,或不予判刑,或以缓刑结案,等等。种种保护和支持的行为,滋生和促长了黑恶势力的形成、发展和壮大,他们有恃无恐,加上自身经济实力越来越强,又有保护伞作后盾,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闹事、妨害公务、霸占市场、垄断矿山、强占资源、强买强卖、侵吞公私财产等违法犯罪活动更加猖獗,由此产生了黑恶势力的萌芽。
5、农村包围城市,黑恶势力强大。一些在农村通过霸占土地、抢占矿山、开办企业富起来的黑恶势力头目,加之已经结识、勾结、拉拢一些公检法人员和党政领导成为他们的保护伞,从农村打入城市扎根落户,利用国有企业改制、破产的机会,廉价收购企业、收购土地,介入房地产开发领域,并霸占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商业市场、运输市场等领域,极大地增强了黑恶势力的经济实力和政治地位,他们有的当上了人大代表,有的当上政协委员,并成为一些新的黑恶势力投靠的大山,为新的黑恶势力撑腰作后盾。
6、借故围攻机关,敲诈勒索要钱。一些在县城周围、在城镇周围、在工厂周围的农村村委会干部,以机关、单位、企业占地原属于他们农村土地为幌子,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参与闹事,采取堵门、围攻、关闸、截水、推墙等手段,实施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破坏企业生产经营、敲诈勒索钱财等犯罪活动。受害单位报案之后,公安机关要么不受理,要么公安机关还没处理就有党政机关领导打点说情,使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得不到及时、正确、合法的制裁和处罚,使此类犯罪分子更加狂妄和猖獗。
二、原因分析
黑恶势力的形成不是一夜之间就可以出现的,都经历了由发芽到生存,由幼苗到壮大的发展过程。究其原因:一是道德舆论干预不力。道德舆论对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和善良风俗具有积极作用,是保障农村社会治安的第一道屏障。众所周知,实施任何不法行为都必然要遭受社会舆论的抵制,然而现实生活中道德舆论的干预力日渐式微。一方面农民忙于自己发家致富,对坏人坏事麻木不仁,以至最后面对有组织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不敢发声,另一方面一些农民在“法不治众”错误思想的支配下,在极端膨胀的私欲驱使下,企图以不正当手段来满足不正常的需求和欲望,不惜铤而走险,结成帮伙,通过组织黑恶势力来敛财暴富,与社会相对抗。二是村级组织管理不力。一些地方基层干部把主要精力集中在搞活经济方面,放松了农村治安管理,形成了“没人管”和“不敢管”的局面,这也是农村黑恶势力有所抬头的原因之一。还有一些农村基层干部素质不高、党性不强、滥用职权、贪污腐败,成为农村黑恶势力滋长蔓延的催化剂。有的村竟然聘用“两劳”人员、地痞、无赖甚至黑恶势力成员帮助村干部开展工作,这些人品质低下、劣迹斑斑,往往乘机谋取私利,祸害乡邻。更有甚者,一些基层党政、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党性不强,经不住黑恶势力的拉拢与腐蚀,自觉或不自觉地堕落为黑帮成员或为其充当“保护伞”,他们对黑恶势力的不法活动视而不见,对群众的呼声充耳不闻,严重挫伤了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积极性和信心,助长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三是公安机关打击不力。一方面,基层警力严重不足。一个派出所仅有十几个编制,却要管辖好几万人,因此对农村治安形势掌握不够。另一方面,这些黑恶势力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他们实施的不是严重的刑事犯罪,并没有造成强烈的社会公愤,公安部门低估了他们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因而对他们重视不够,打击不力。
三、对策建议
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农村管理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通过深化党的先进性法律意识、敢于和善于同农村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优秀党员和群众选拔出来当村支书或村委主任,充分发挥基层政权组织的战斗力。同时,要构建和谐的村级两委关系,教育,使农村基层党政干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观,克己奉公,为官廉洁,坚决不做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要培养和造就一大批能够忠实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经常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敢于、善于与一切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优秀党员干部。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疏通广大村民的政治参与渠道,增强乡村政治的透明度,通过民主选举把党性强、作风硬、有经济头脑、有科学处理村委会与基层政府的非制度性依附关系,规范村级组织的运行机制,加强民主监督,落实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制度,及时改选、撤换带有明显黑恶势力或类似倾向的农村基层干部,防止黑恶势力渗透到基层政权中去。
2、全力发展农村经济,防止弱势群体“黑恶化”。只有统筹城乡发展,扩大就业,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对农民的思想政治和法制教育,才能从经济和思想上断绝农村黑恶势力的人员补给,形成农村全体成员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的社会氛围。要加大企业工业反哺农业的力度、深度和广度,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生产率,加大农业投入,推进农村产业化经营,推广公司+农户、公司+协会+农户、定单+期货等方式来实现农村产供销一体化,增强农民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力。要开发农村人力资源,重视农村富余劳动力输出。要有计划、分步骤地对农民进行技能培训,培养和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培训经费应主要由财政与负担,尽可能使农民免交培训费。在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以农民为本的原则,整合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社会培训机构等教育资源,在农民中开展职业指导、就业信息咨询、依法维权援助等服务,开创农村劳务输出工作的新局面。要加强对农民的思想政治教育,搞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积极开展争创文明村、文明寨、“十星级文明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群众文化宣传队,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造就具备一定思想文化素质、能够自觉抵制黑恶势力侵蚀的新型农民,推动农村和谐社会建设。
3、加大打黑除恶力度,实现社会秩序平安化。鉴于当前个别地方的农村依然存在黑恶势力现象的现实,司法机关要加大“打黑除恶”力度,遵循“主动进攻、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除恶务尽”的方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农村平安建设。要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体联防体系建设,构建以受黑恶势力危害严重的乡镇、街道、社区、乡村及农村行政区域相交地区为重点部位的社会治安联动防范体系和分级联动机制,健全矛盾纠纷联动调处体系,完善县、乡(街道)、村三级矛盾排查调处网络,巩固打黑除恶的群众基础,完善打黑除恶的行动机制和工作体系。要把农村黑恶势力的苗头消灭在萌芽之中,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表现主要是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毁坏财物、破坏生产、非法搜查、聚众闹事、敲诈勒索等,这些违法犯罪的情节有轻有重,违法犯罪的特点由轻到重。违法犯罪分子往往都是看公安司法机关对其处理是否能做到罚当其罪,如果有人袒护其违法犯罪行为,该处罚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罚,他们就会有恃无恐,变本加厉,由此逐渐形成黑恶势力。有鉴于此,各级公安、司法机关要对黑恶势力案件重点打击,依法从重处罚。要重视群众举报、控告,及时立案查处,严格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或犯罪嫌疑人罚当其罪,保证及时处理,切实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要重点打击强买强卖、欺行霸市、垄断经营等破坏农村市场秩序的行为,铲除黑恶势力生存的经济土壤。要坚决惩处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和“黑后台”,对戴着“红帽子”的黑恶势力老大决不姑息纵容,坚决依法惩处,坚决铲除黑恶势力得以滋生、蔓延的“政治土壤”。( 中共岳阳县纪委 岳阳县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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