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老板凳”成腐败新“灾区”

8月3日,石柱县扶贫开发办综合科科长谭朝攀因受贿19.3万元,被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谭朝攀是石柱县扶贫开发办不折不扣的“老板凳”。2001年就是科长,直到案发,已经在科长位置上呆了7年。(2010-10-31重庆晨报)
“老板凳”,重庆方言,意思是资格比较老的一类人。他们一般具有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是单位的业务骨干。但按照当前干部任用的年龄条件来看,又往往超龄了,升迁无望,逐渐变得颓废起来。谭朝攀就是这样。随着年龄增大,他没有被提拔,由此便消极起来。在贪念的驱使下,伙同王彪(化名)开办石柱扶贫就业技能培训学校,采取虚报培训人员、缩短培训时间等方式,骗取私分国家专项补助款。
近年来,“老板凳”违纪违法案件呈上升趋势。在一些单位,公共权力科室化,科室权力个人化。从查处的案件看,违纪违法人员中科(股)室负责人不少。“老板凳”地位特殊,熟悉有关资料、程序、环节等,在办理各项业务过程中,具有一定的审核权、建议权和决定权。他们极易利用职务之便,滥用职权。同时,这部分人大多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社会阅历,有广泛的社会关系网。社会上的各种不良分子时刻盯着他们手中的权力,在金钱利益的诱惑之下,一旦迷失,就会就会被拉下水。谭朝攀作为扶贫办的“老板凳”,资历比很多人甚至比他的上级还老,如果惹他不高兴,扶贫办里他谁都敢骂。结果综合科成了他的“一言堂”,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外面监管很难起作用,这就为其受贿埋下了隐患。
在反腐败斗争中,领导干部往往是监督检查的重点,相对忽视中层干部,特别是对手握重权的“老板凳”的监督管理不够。在一些单位,领导层往往能做到政令畅通,而中层干部则多有“梗阻”。如果疏于监管,“老板凳”极有可能演变为腐败的新“灾区”。为此,要建立健全定期轮岗交流制度,防止干部长期在一个岗位而产生腐败。通过开展满意度测评、作风明查暗访等方式,督促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同时,还应当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从政治上和经济上关心“老板凳”的成长。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挥其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幸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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