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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取代“组织意图”,深意何在?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0 来源: 新华廉政

    据11月25日《南方日报》报道,广东梅县公推直选镇党委书记,石扇镇755名党员参加直选镇党委书记,占全镇党员的九成,石坑镇721名党员中有688人赴竞选会场投票,结果,石扇镇755名参会党员中有445人把选票给了黄增国,而在石坑镇,冯勇文得到388张选票,两人得票均超半数,而且都比落选的人得票高出100张左右。

    读此报道,公推直选的方式,选举的结果,并不让人吃惊。让笔者颇有感触的,倒是组织部部门推荐的两位候选人均遭“落选”,被PK掉了,而且得票都低于当选人100张左右。充分说明民意取代了“组织意图”。这才是该篇新闻的新看点。

    众所周知,各级党委的“一把手”、责任人,常常都是由上级考察,组织任命的,“上面派干部,组织任干部”,往往体现的是上级领导、组织部门的意图,一般干部的考察也都大概如此,民主提名推荐,常常也是走形式、走过场的多,就连村两委的选举,也都极大地融入了“组织意图”,很难真正体现民意。

    而广东梅县的这次公推直选镇党委书记,是深圳今年公推直选8名正局级干部,20名副局级领导职位之后,广东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上的又一探索,特别是“组织意图”被民意取代,开了个好头!尤显意义独特,至少有三。

    维护了基层党员“四权”。随着群众“四权”的不断扩大,深入推进政治民主改革的需要,充分发扬民主,保障基层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评判权和监督权显得尤为必要。梅县石扇镇有九成党员参与了镇党委书记直选,且有老党员现场呛声质问候选人:“你讲话要算数喔!你的这些措施都能保证做到吗?”这样的评判质疑,无疑对候选人是一种挑战,一种考验,对当选者则是一种无形的鞭策和督促。而且广大党员对当选者竞选时说了什么、承诺了什么,定会牢记在心,便于随时监督提醒当政者。

    彰显了“权力来自于人民”。由于干部选拔往往靠上级任命和“组织意图”,所以,一些干部认为自己手中的权利是上级领导给的,“我是谁提拔的”、“谁是我提拔的”的观念意识较强,一些干部“眼睛向上看、心思向上想、力气向上使”,致使权力意识错位,不能从根本上认识到:自己的权力是人民给予的,必须服务于人民,而不是为上级领导服务,更不是为人民币服务。梅县两镇书记的当选,完全出自民意,“组织意图”被民意PK掉了,真正实现了“权力来自于人民”的回归,有利于选出的干部眼睛向下,脚踏实地,干事创业,努力去兑现自己竞选时的承诺。当然,今后的政绩考核,还要真正体现“群众说了算”,使干部一如既往地“目光向下”,务实为民。

    体现了组织部门“自我革命”。建设组工文化,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就是要放权,将选择干部的评判权交给党员群众,而不是牢牢地抓在手里。此次公推直选,诚如梅县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所说:“组织部门革了自己的命。”组织部门推荐的人“落选”,说明组织部门在公推直选中,没有去贯彻“组织意图”,把整个公推直选操纵在自己手里,而是认真充当组织者、裁判员,让党员们真正选出自己的掌舵人。如此作为,才是广大党员群众所期盼的,也是我们广大网友乐于看到的。因为,十七大要求干部选拔任用“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民主”才是选拔任用的“第一要义”。(巴山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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