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位低大贪”的警钟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0 来源:《湖北日报》

  “大贪不在位高!”11月24日《重庆晚报》报道,该市沙坪坝区国土局科员刘勇,在参与该区农村违法建设整治过程中,先后收受小产权房开发商等送上的“感谢费”186.1万元,犯受贿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11月23日,区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检察官披露,刘勇虽然只是一个科员,但拥有宝马、奔驰等3辆豪车,同时还拥有多处房产,包括一套市价过300万元的别墅。

  一个科员能有如此“丰硕”的收入,让笔者吓了一跳,相信许多人都会瞠目结舌。都说一些地方国土系统是腐败重灾区,“土地爷”腐败“前仆后继”。刘勇案确实让我们见识了当今一些地方国土系统腐败的“水深”。

  土地管理工作的时代特殊性,造就了该领域工作人员贪腐几率高、贪腐数额大的可能。而一个科员能贪到如此多钱财,无疑暴露了该局人事管理上的盲区,而这一点,恰恰是最致命的。如果科长、局长们都能尽职尽责,做好对下级的日常领导、监督工作,确保权力在监管下阳光运行,那么科员即便想贪,即便有职业上的“方便”,那也是一件很难的事。怕就怕这种上级管理不严,下级为所欲为,从而小官成大贪!

  科员大贪,为反腐败工作敲响了警钟:反腐不能“唯级别论”,也不能停留在制度建设层面。日常人事管理,群众对公务员的监督举报等都很重要。如果日常干部监督工作做不好,小官就可能变成大贪。我们希望,警钟之下,“大贪不在位高”的惊人案例不再发生!(杨振威)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