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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门反腐”还须多些“变化”!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0 来源:新华廉政

    “我来参观的目的就是想实地了解省纪委省监察厅是怎么查案办案的,如果我举报案件能不能得到保护。”名为“ninmeng”的网民代表昨天走进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的大楼,同其他49位来自各阶层的代表一起参加“行政监察开放日”活动。(2010年12月03日08:31 来源:《南方日报》)

    唐太宗“直言鲠议,知天下太平”,魏征“兼听则明,偏信则暗”,遂有名联“兼听则明天下事,毕呈无隐万方情”传为千古佳话。封建君王尚且能如此,新时代履行党政监督的纪检监察机关更当“开门纳谏”。

    继6月25日率先举办纪委开放日活动后,广东又一次在全国省级行政监察机关开先河,实行“开门反腐”,着力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更好地听取社会各界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建议。

    实施“开门反腐”,不但可以汇聚民意,集纳民智,保障党员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也可保障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还能使党员群众更多、更全面了解纪检监察工作,打破社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神秘感、畏惧感,拉近纪检监察干部与人民群众的情感距离,提高可信度。而且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也可有效解决“纪委监督干部,谁来监督纪委”的问题。

    广东此举,彰显了积极开放、勇于自我监督的姿态和善于纳谏的智慧。也诚如另一位网名代表所说:“监察厅对老百姓开放能够增加监察工作的透明度,在网络举报对反腐败作用越来越明显的今天,能够吸引更多的网民参与到反腐败、纪检监察工作中来。”

    广东为“开门反腐”创出新路,如何将路进一步走大、走宽、走好,真正不愧于改革开放“试验田”、“排头兵”称号。笔者以为,还须实现三个“变化”。

    变“定日开放”为“常态开放”,实现制度化。实施“开门反腐”得益于广东省纪委书记朱明国带队参观学习香港廉政公署的启示。廉署每个月都有一次公众参观活动。而按照目前广东的设计,纪委开放日在每年“七.一”前,监察开放日活动在11月,似乎每年都仅只有一次。是否可以进一步,每一季度都能有一次开放日活动,逐步向廉署看齐靠近。如此,参加的党员干部和群众必将更多,举报贪污腐化更加便捷,举报解决的问题也将更多,也会使更多的网上举报直接转为信访举报,匿名举报变为实名举报,举报的内容可能会更确凿、更真实。同时,开放频率的增大,也更便于纪检监察干部习惯于这种开放,使之常态化,实现制度化。真正让‘开放日’成为常态,任何公民只要出示有效证件就能参加。

    变“邀请嘉宾”为“群众预约”,实现互动化。在香港,市民可以通过公开的渠道预约,经过基本的身份审核后就会被批准参与开放日的活动。那么,学习廉署经验是否可以更彻底一点,不仅是有针对性地邀约嘉宾,让他们被动参与,而且要畅通群众预约渠道,让真正感兴趣、社会公民意识强、甚至带有投诉、举报意向的人前来参加开放日活动。就如网民代表欧阳杏蓬所说:“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还应该进一步开放,像亚运的口号‘一起来,更精彩’一样,反腐败斗争也应该扩大民众的参与,让人们更多地了解纪检监察工作。”如此,必将更能提高“开门反腐”的成效。因为,只有广泛动员群众,切实依靠群众,拓宽民众参与反腐败的渠道,才能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林浩坤对嘉宾“让农民工也参与进来”的呼吁持“非常欢迎”的姿态,让更多群众、网民看到了“开门反腐”的诚意,提升了民众反腐信心和参与积极性。

    变“带头开放”为“系统开放”,实现普遍化。目前,是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率先带头举办“开放日”活动,期待产生辐射效应,能继续延伸下去、推广开去,让地、市级,县(市、区)级纪检监察机关也积极行动起来,深入推动纪检监察系统“开门反腐”,甚至延及其他省以至全国,让这缘起于廉政公署,发端于广东的星星之火,渐成燎原之势,真正使“开门反腐”普遍化、全国化。

    同时,要建立参与开放日活动的定期联系制度,建立有关参加人员的台账或信息库,及时向他们通报有关信息,和他们真心交朋友,使他们真正感受到尊重和需要,从而积极投身到反腐倡廉中来,建言献策,群策群力,培养“意见分子”,甚而让他们成长为意见领袖。而不是仅仅留下一段美好的回忆而已。

    但是,万变不离其宗,调动群众参与反腐的积极性,拓宽反腐倡廉渠道,强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让廉荣贪耻成为共识,让腐败分子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无处藏身,并将其绳之以法,才是“开门反腐”的最终目的。(  巴山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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