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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反腐在制度规范中有序发展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0 来源:《大众日报》

  “网络反腐”,是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一个新概念,也是一个新课题。到2009年底,我国已经有3.84亿网民,成为世界第一大网络“强国”。随着互联网的迅速普及和网民参与意识的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腐败案件在网络推动下被曝光和处理,网络监督的力量也在日渐显现,网络反腐正在成为一种时代潮流。

  作为反腐工具和手段,网络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明显优势:及时快捷和广泛便利;具有直接性和零距离;抗干扰性强;立体直观和生动形象。从本质上讲,网络反腐整合了网络、民意、执政能力三方面的内容,网络以其所独有的技术特征,一方面吸纳了民意表达,有效整合了民众的智慧和意见,形成了一个良性互动的社会民主环境,从而对执政、施政行为进行监督和约束;另一方面,网络也为执政者和施政者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服务平台和崭新的对话方式,可以更为清晰、理性地把握民众心理和社会舆论氛围,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与时俱进地提高执政、施政能力,从而在内部减少并消除腐败发生的可能性。因此,网络可为反腐倡廉提供两大支柱,一是阳光下的“扁平社会”,二是逐步精英化的执政群体,凸显了其作为全新反腐利器的重要作用。

  作为传统监督手段和专门机构反腐的重要补充,网络反腐在新时期的反腐倡廉建设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这既是对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的重大考验,也是当前反腐倡廉工作值得深入研究和积极探索的重大课题,亟需在思想观念上跟进,在法律制度上规范,在体制机制上完善,在运行方式上提高,寻找到网络反腐和专门机构反腐的结合点,推动网络反腐健康有序地向纵深发展。但是,也要看到,加快建构网络舆情的汲取机制,将网络反腐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目前给网络反腐带来影响和制约的不是网络的技术因素,而在于技术之外的制度因素。这些制度性因素包括我国群众参与监督、参与反腐败的保障制度上的缺失,反腐败机构独立性和执行力不足,新闻媒体的管理制度、网络媒体的监管制度以及诚信管理制度不完善等。因此,需要尽快完善网络反腐方面的制度规范,从而实现民间网络反腐与专门机构反腐机制的良性互动。

  树立预防在前、主动作为的思想理念。在新阶段,应当以新的思维、新的视角全面客观地审视信息网络化条件下的反腐倡廉工作,把网络视为挑战而不是负担,视为阵地而不是禁区,通过建章立制、强化约束、主动作为,了解潜规则运行的渠道,分析不正之风存在的原委,整改暗箱操作的流俗,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提前介入、全域介入、系统介入”,对网络民意作出诚恳、适当的回应,在参与中利用,在互动中沟通,疏导情绪,消除对抗,赢得谅解,提升形象,使反腐利剑高悬,令腐败现象无所遁形。

  建设贴近网民、融入大众的网络阵地。一是有效整合网络资源,增强廉政文化在网络文化中的渗透力和影响力。二是充分利用网络手段与网民进行互动式交流和沟通,增强互动互信,增强亲和力。三是引导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网络文化建设,以拓展廉政文化建设的广度和深度。

  形成务实高效、处置迅速的工作机制。完善网络信息公开机制、网络信访举报线索梳理排查机制和网络舆情采集分析和重大群体事件应急机制,争取舆论主导权。

  建立科学规范、稳定完善的制度保障。以正确的导向机制引导民众,以有效的制度供给规范政府,以严密的监督措施保障廉洁,以坚实的激励力量促进网络反腐,为网络反腐提供持久的激励动力和制度保障。

  营造依法有序、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应当严格遵守《侵权责任法草案》,引导网络反腐向着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建立严格的反腐败网络信息审查流程,严肃查处利用网络诬告陷害的违法案件并积极推进网民协会发展。不断提高网民的道德素质,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杨金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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