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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是确保换届风清气正的抓手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0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是地方换届之年,为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目前各地正在紧锣密鼓筹划换届选举工作,采取各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中组部联合下发的中组发[2010]21号文件中提出的“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笔者认为,要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就要在“早”字上做文章,把工作做在前头,从源头上堵、防各种不正之风,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使邪气湮灭于未起之时。
早教育、早警示是预防换届选举中不正之风的重要基础。换届时要更加重视思想道德规范对领导干部行为的约束力,坚持教育在先,提早敲响教育、警示的“长鸣钟”,使领导干部在换届时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要从领导干部思想上解决干部能上能下的种种思想障碍。打破论资排辈、平衡照顾、求全责备的观念解决“上”的问题;克服官本位和“官贵民贱”等落后意识,消除患得患失心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解决“下”的问题。注重运用古今选人用人上的典型案例,引导广大干部以史为镜,以人为镜,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教会班干部算好“政治帐”、“名誉帐”、“家庭帐”、“自由帐”,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份之想,自觉远离选人上的诱惑及陷阱,自觉抵制用人上的歪风和邪气。
早建章、早立制是预防换届选举中不正之风的根本保证。建立健全制度,既要重视抓好换届选举工作已有的各项制度的落实,又要认真查找干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超前构筑起制度上的“防火墙”,堵塞投机者钻营的漏洞。抓紧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从初始提名环节防范少数人搞个人说了算;建立健全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让更多的干部群众了解、参与和监督干部工作;探索建立拟提拔干部廉政报告制度,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责任追究制,避免破坏选任民主、“程序空转”等现象的发生;通过体制创新,建立快速灵敏的民意反应机制,畅通知情者反映和举报问题的渠道,努力铲除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有效防止和杜绝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突击提拔干部等不正之风的发生,真正使制度成为搞不正之风的人难以逾越的一道道鸿沟、一座座壁垒。
早公开、早透明是预防换届选举中不正之风的有效方法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只有让换届选举工作的在阳光下运行,才能有效防治换届选举工作的不正之风。并将换届选举的要求公之于众,使广大干部群众知道,让广大干部群众监督。一方面,坚持民主集中制,保证换届选举工作决策民主。把换届选举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除必须保密的事项外,能公开的要尽可能地及早公开,全过程置于群众的知情、参与和监督之下。对换届选举干部选任工作的动议环节,公开空缺职位、拟任人选条件,让群众清楚调整的范围和动因;推荐环节,让群众了解被推荐人选的民意支持率,防止群众不公认的干部被列为拟提拔对象;考察环节,公开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及考察程序,鼓励知情群众踊跃向组织反映情况;讨论决定环节,将决策过程和任免理由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避免出现决策“一言堂”和“少数人说了算”。另一方面,要实施“阳光作业”,扩大民主,树立“全程化”监督意识,形成多层次、全方位、强有力的干部监督体制,发挥各种监督渠道的作用。积极推广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差额选拔等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把“潜规则”变成“显规则”,使干部选拔任用由“伯乐相马”为主向“赛场选优”转变,以选准用好为目标,依靠群众、贴近群众、尊重群众公论,让群众来取舍干部的去留提升,从而有效杜绝“由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和“内定”现象的发生。
早督促、早检查是预防换届选举中不正之风的实施保障换届选举工作要经常性进行督促检查,坚持干部任用廉政先行,将干部监督的关口前移,把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有机地串接起来,打造一条严密坚实的“监督链”。事前,加强过程监督,严格督促检查人事推荐提名、考核考察、协商酝酿等环节是否坚持了标准、履行了程序、遵守了纪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早纠错;事中,把好任免决定关,督促落实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坚决取消应报告而未报告以及报告失实的任免事项;事后,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加强离任检查,对任用结果进行有效监督,提早发现违规违纪问题,提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和治理,提高对选人用人权的监督实效。   
早查处、早惩戒是预防换届选举中不正之风的必备措施防止换届选举中不正之风,抓早才能治本,防微才会杜渐。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人事部门共同选用、监管干部新机制,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关,克服对领导干部使用管理与监督上的“两张皮”现象,必须对换届选举中不正之风保持高压态势,始终高悬“照妖镜”,高扬“惩魔剑”,既重视换届选举中大案要案的查处,又重视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见微知著,提前介入,防患于未然。对萌芽状态的问题、情节较轻的换届选举案例,也要主动查、坚决查、深入查,综合运用各种查核手段,把问题查深、查实、查透。要对换届选举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敢抓敢管,敢于碰硬,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必须站在从严治党的高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查实的问题要及早处理、严肃追究,从而提高在换届选举违规违纪的风险成本,使干部从主观上不敢也不愿碰触“高压线”,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选举风清气正。(炎陵县纪委 马永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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