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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地市党政“一把手”管理的廉政效应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0 来源:检察日报

  3月29日,《南方日报》刊文称,今年2月因涉嫌职务犯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广东省茂名市委原书记罗荫国,在短短一个月时间之内已经“全面崩溃”,交代出100多名处级以上官员。

  而在同一天,各大报章都在显著位置报道了中共中央政治局28日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加强市、地、州、盟党政正职干部管理工作的新闻。

  这两条新闻是否有联系,我们不好妄加猜测,但罗荫国因贪腐落马,至少从反腐倡廉建设的角度折射出加强地市党政“一把手”管理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

  地市一级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处于承上启下的重要位置,地市党政正职干部是党治国理政的重要骨干力量,在推进改革发展稳定中担负着重要责任、发挥着关键作用。

  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而言,选好配强地市党政“一把手”,并加强管理监督,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地市党政“一把手”对区县党政“一把手”、市直各部门“一把手”以及地市党政副职的人选,有着举足轻重的话语权。近年来,县委书记腐败案件多发,在一定意义上表明一些地市党政“一把手”选人用人存在失察、失误、失职等问题。如果能选好用好管好地市党政“一把手”,地市党政“一把手”能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明察秋毫,不给跑官要官买官者机会,选拔任用廉政勤政的县委书记、县长等等,那么,所谓的高危岗位和腐败重灾区就会少很多。

  加强地市党政“一把手”管理,是对省级党委组织部门、省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考验,更是对省级党政“一把手”选人用人标准、水平、能力的检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地市党政“一把手”一般属于省管干部。省委书记、省长、省委常委会和全委会,对地市党政“一把手”人选的酝酿、产生以及管理监督,作用至关重要。省委组织部门、省级纪检监察机关则担负着具体的管理监督职责。能不能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按照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政治上强、具有领导科学发展能力、能够驾驭全局、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民主作风好、清正廉洁的要求,把能干、勤勉、廉洁的干部选配到地市党政正职岗位,不仅对一个地市经济社会能否科学发展影响重大,也决定着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大环境能否形成。

  今年,地方各级党委开始集中换届。地方人大、政府等换届工作也将逐渐启动。在这个时候,中央研究加强承上启下的地市党政“一把手”管理工作可谓抓住了选拔任用干部的关键。地市党政“一把手”选好用好管好了,对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顺利推进地方换届,所起的示范效应不言而喻!(王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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