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国法严治官员自会学法

内幕交易因其隐蔽性也就是不易被发觉,甚至延迟性也就是退位时才套现,成为一些腐败官员的“新宠”。唯有通过党纪、国法的即时绳之,才会让腐败分子收手。
“我对证券法完全不懂,纪委‘双规’时我还以为自己只是违规违纪,不知道要负刑事责任”。中山市原市长李启红,涉嫌内幕交易获利1983万余元。她知道是自己主动“指导”亲属炒股获利,却不知道内幕交易违法,岂非咄咄怪事?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内幕交易因其隐蔽性也就是不易被发觉,甚至延迟性也就是退位时才套现,成为一些腐败官员的“新宠”。大体是干得多,抓得少,也就似乎在事实上变成了法律对内幕交易的容忍,变成一种法不责众的原初状态。所谓的不知道内幕交易违法,更大的可能则是这种现实状态给一些腐败官员造成的错觉而已。
李启红所谓的不懂法,终究会在法律的批判中变得懂起来。公众担心的是,诸如内幕交易在社会现实中形成的这样一种状态,还存在多少,还在让多少人真的不懂或者装做不懂?这种状态,从另一个角度看,即是“灰色地带”,就是行为本身违纪违法,却很少受到法纪追究,以致社会或明或暗地认可或允许这种行为的存在,进而甚至把它供奉为一种潜规则以普遍性地遵循。
严格说来,世上的腐败本无“灰色地带”,亦无“灰色收入”,黑即是黑,白即是白,哪有这么个厘不清的灰色?但事实上,这种“灰色地带”在不同领域又较为广泛地存在着,给腐败官员一个富有想象力的空间,一个缓冲刚性反腐制度的地带,使腐败分子在事实上获得了某种“合法化生存”。如果不对此加以不断厘清,反腐利剑的力道就会不断被卸于无形。
近些年来,灰色地带不断被厘清。新近的例子是购物卡腐败问题。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最近重申,领导干部收受商业预付卡等,将按同等数额的现金受贿处理。这样明确之后,不知购物卡腐败会否就此遏制,或者出现新的变种,或者再穿上一个可以让官员称不知道违法的马甲?
及时地不断地把灰色地带厘清,腐败方式的生存空间总是会愈来愈窄,至少不会那么惬意,至少会加大腐败成本,增加腐败风险。对内幕交易如是,对购物卡如是,对现实生活中那些形形色色的腐败新形式亦如是。
厘清灰色地带只是让腐败官员没了“不知道违法”的借口。唯有通过党纪、国法即时绳之,才会让腐败分子收手。否则,灰色地带厘清得再多,也只会制造一种腐而不反的尴尬局面,徒贻笑尔。(陈家兴)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