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公共服务类企业转嫁负担成为社会管理中不和谐的一面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0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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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上海6月10日电(记者仇逸)刊登一则《上海筹备出租车运价调整拟全部用于提高驾驶员收入 》新闻,据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周波透露,上海认真筹备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拟适度调整运价,全部用于提高驾驶员的收入,保障其核心利益,并计划于6月中旬组织听证,目前正积极做好听证的各项准备工作。
咋一看,似乎是为了增加驾驶员收入、保障驾驶员利益才采取运价上调,并且给人一种为了保障职工利益牺牲出租车公司利益的“伟大”错觉。但细细品味整个新闻,字里行间全透出企业负担转嫁和找借口涨价的信息。是不是运价不调整,驾驶员工资就不调整呢?为什么出租车公司不从内部管理和节约增效上想办法为驾驶员涨工资呢?这么简单的逻辑漏洞,上海市政府怎么会没有引起注意?
仔细留意,此等逻辑非此一则,近年来供电、供水、供汽、供油、出租车运价涨声此起彼伏,一波接一波,全部都是找上合理的借口,实行了听证,然后听证会又非常顺利地达到预期目的,企业为了增加盈利无一例外地将负担转嫁到了老百姓身上。这一现象常发生在民生领域,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当引起社会管理者高度重视。现将这些现象综合起来进行全面探析。
表现形式及原因
一、企业必为涨价找一个合理的借口。企业是以实现经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在其利益受到冲击时,总要想办法采取各种措施来保护其既有利益,而涨价当是众多措施中最简单又实惠的措施。为了寻找舆论支持,企业产品的每一次涨价,都会事先大造舆论,为自己找足充分的理由,对相关审批部门进行全面游说,最后由政府审批部门审定的形式最终帮助其达到目的。
二、因各种原因,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和决策带有“伪”科学性。一是政府管理机构办事不公开。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越来越涨的燃油价格,每次企业要求涨价的理由就是亏损。而国家相关部门总在涨声传出不久就审核批准了。同时,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中石化、中石油每年的财务报表上又都有几百亿的盈利,2010年中石化还被评为“全球最盈利企业”,这让人非常搞不懂。为什么国家相关部门要牺牲全国人民的利益去保障“石化双雄”企业的利益呢?同时,搜尽相关媒体,展现的是国家相关部门每次只发布调价通知,却从不发布同意其调价的批准理由及测算程序。二是政府管理机构责任缺失。突出表现在听证执行不力和忽视监管的联贯性上。表面看来,每一次涨价都是充分听取了民众的意见并经过非常严谨的程序的。而事实上,听证会群众代表的代表性,甚至其的产生及组成都带有很大的疑问。如在2009年12月26日中国网刊登的一则《央视质疑地方水价听证 董事长冒充职工代表》新闻中,就闹出了董事长假冒职工代表参加听证的丑闻。另从媒体多则报道中体现出,事实上部分听证会往往是走走形式的秀场,人民的意思“被听证”了,使得本身非常民主的听证制度通过巧妙操作却成了不合理涨价的合法“帮凶”,直至发展到人民对听证制度的彻底失望。如6月10日京华时报《水价听证会无人买账凸显听证制度尴尬》(记者张铁)一文,广东省东莞市将上调水价,当地物价局发布征集听证会参加人的公告后,直到截止时间,没有一名市民报名。居民对听证会表现出的集体冷漠,佐证了听证会与居民利益、公共事务的脱节,居民自然也就提不起兴趣。再有,跟踪每家要求涨价的企业,到每年终了,基本都有大额盈余。这时候,降价声只有群众在呼喊,企业是不会站出来主动要求降价的,由于没有了企业的呼声,相关管理部门也从此“失聪”了,他们的耳朵要一直到下一波该企业产品有涨价需求时才会“康复”。作为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既然能管企业的涨价,自然也要负责在企业盈余的情况下主动把价格降下来,事实证明一直都没有,即产生管理断节现象。
三、转嫁企业负担现象绝大多数发生在提供公共服务的垄断行业。由于调价权掌握在政府管理部门手中,所涉及的多是国有企业、垄断企业,难免会有“利益同盟”的嫌疑,这些企业总会通过各种公关手段最终获得行政许可实现负担转嫁。
解决对策
一、破除行业垄断。明目张胆实行负担转移的,大部分是提供公共服务或具有战略性质的垄断型企业,因其有着公共服务性质或战略性质,加之行业垄断或同盟,敢于向国家“讲价钱”,国家相关部门碍于其影响重大,为稳重起见,往往会首先考虑其意见。事实上,以前相关公共服务产品是存在许多竞争主体的,但随着近几年来的不断优化整合,又重新出现了垄断。就以湖南省怀化市燃气市场为例,在前几年实行的政府审批的多点分散式经营,价格虽接受指导,却也有竞争,服务质量明显较好,弊端就是经营分散,不便管理。自实行中民燃气统一经营以来,虽然形成集中经营,看似正规了,实则在价格和服务质量上却让人大跌眼镜,价格尽量往指导价上限靠,服务质量就根本谈不上,送气不及时、送气人员态度不好司空见惯,他们只认一个道理:你消费者再有意见也没用,反正你要用我的燃气。自此,民间有了“买气(气人)”一说。所以,如何破除行业垄断,解决好优质经营和垄断的矛盾,应是首当其冲。
二、完善机制构建。以构建完善的听证制度、政府决策制度、对企业的监管制度为主,科学合理设置工作流程,构建一整套科学实用的管理机制。以听证会制度为例,之所以“中国式听证会”遭遇质疑,源于制度设计缺陷。听证会通常由政府部门操办,召集各方代表进行,在听证过程中,企业是有充分准备的,而民意代表则因准备不充分、意见分散,最终不能在辩论中赢得主导,导致在最后裁决中,主办部门也因缺乏充分的“第一手资料”和科学测算模式,“稀里糊涂”就让企业达成目的。这个简单的过程就体现出听证会制度在民意保障和最后裁决两个环节上存有明显不足。实际上,为什么会发生一次次的“听涨会”,而政府相关部门却不主动根据形势达成一次“听降会”?这种只涨不降的现象就是政府管理的机制原因。
三、加强行政监管。一方面,政府部门应主动加强对企业的转嫁负担行为开展监督,在审核其“涨价”诉求时,既要科学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也要公开自身审核程序,在宣布最终结果时,还要将得出这种结论的理由公布于众。另一方面,政府相关部门应构建“跟踪”机制,对相关企业的业绩等情况进行跟踪,当其整体效益出现好转时应主动调整降价,打破“年底巨盈”“只涨不降”怪象,展现政府监管水平,维护政府公信力。(龚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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