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保持“三心”必须先做到“三要”

4月8日至10日,国家副主席习近平深入阜阳市、合肥市的农村、企业、社区、大学和科研机构进行调研。他强调,各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杨善洲同志、沈浩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在对待党和国家事业上始终保持进取之心,在对待人民赋予权力上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在对待个人名利地位上始终保持平常之心,在改革发展稳定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4月11日人民网—《人民日报》)
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好一名“在对待党和国家事业上始终保持进取之心,在对待人民赋予权力上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在对待个人名利地位上始终保持平常之心”的“三心”干部,必须首先做到“三要”。
一要坚持学习。要把学习当成一种兴趣。爱因斯坦有句名言:“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古人亦云:“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兴趣对学习有着神奇的内驱动作用,能变无效为有效,化低效为高效。要把学习当成一种责任。任何一个人从事一项工作时,都会经历一个由“不知”到“熟悉”的过程,有绝大部分人甚至可以达到“如鱼得水、游刃有余”的境界。其实人的起点都是一样,因为绝大部分人面对工作时会有一种责任,他们在责任的压力下,会主动学习,他们会把“加强学习”视为“履行责任、做好工作”的一个重要过程。要把学习当成一种习惯。当一名精通业务的纪检监察干部不容易,如果不注重平时加强学习,会远远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要始终保持争先创优、不甘人后的心态。随着党内民主的进一步扩大,公开选拔力度的进一步增强,作为中青年干部平时多学习、多积累就变得刻不容缓,要始终把学习当成一种生活习惯,任何时候都不能产生“临时抱佛脚”的心态,放松学习。
二要正确用权。要把权力视为“双刃剑”。“权”字是由一个木字和又字组成,也就是说,一个人用力过猛就很容易把树木折断。对于权力也是这样,如果作为领导者擅自越权、违权、专权的话,也很容易腐败犯罪。所以说,权力可以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也可以用来为个人谋私利;权力可以造就人,也可以腐蚀人;权力可以为民造褔,也可以祸害百姓。要正确对待权力。权力是人民赋予你的,权力是一种责任,不管权大权小,都要正确对待。要始终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心态对待自己手中的权力,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正确运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才能立于不败之地。要慎重使用权力。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来说,手中或多或少的拥有一些权力,有的可以影响党员干部的仕途发展,有的可以影响党员干部的前途命运。所以说,纪检监察干部在履职的过程,一定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纪律规定,正确裁量党员干部所犯错误应受到的处分,不能凭个人喜好、私人恩怨,任意侵犯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
三要知足常乐。要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在基层纪检监察单位,要形成一种正确的用人导向,要让做了事、做得事的同志既得名、又得利,要让平者让、庸者下、能者上,任何个人都要准确定位自己的位置,要光明磊落,不弄虚作假,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要宽容别人的成功。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对待个人的名利时不要斤斤计较。要大度一些,大气一些,不要忌妒人家,要保持一种“成人之美”的心理,在关键时刻“支持”人家一把,“扶”人家一把,“拉”人家一把,“托”人家一把,要有“绿叶配红花”的心态,甘当绿叶,做别人进步的“垫脚石”,不要成为别人前进的“绊脚石”。(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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