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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照门”考量政府部门公信力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0 来源:邵阳县纪委

    昨日,网曝“官员艳照门”事件的发展在网上仍被广大网友密切关注。有网友指出,昆明市发改委把纪、监、公、检、法的活儿一并内部承包。有媒体也把矛头直指发改委,称其已承认“艳照”主角为该委职工。昨日,市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否认了这一说法,并称是组织安排当事人成建军不接受媒体采访,同时当事人当时根本没有确定是他本人,只是疑似。(8月4日 云南网) 

  近日发生的一南一北“艳照门”事件,将昆明市发改委和河南汝阳县人大拖入了舆论旋涡,引发了公众对“官员私德底线何在”的质疑。显然,面对这一突发事件,如何妥善处置,有效化解事件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考量着单位的处置能力,更考量着其公信力。

  而耐人寻味的是,在整个事件的发展过程中,这两个单位都不约而同地与公众玩起了迷藏:昆明市发改委先是严正声明说单位查无此人,但事隔一天后却又承认当事人是本单位收费管理处副处长成某,且“本着从保护”的角度出发,将其已经换了办公室,身份依旧是收费管理处的副处长。可旋即又表示,媒体称发改委已确认是成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是个错误的说法。如此前后矛盾的回应,让公众有点愤慨--难道本单位官员都认不出来吗?

  同样,始初,汝阳县人大也一口否认照片中男子不是人大常委会主任马某,并称网帖所反映的情况与事实有相悖之处。尽管事后调查已确认网帖中的当事人为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田某,非马某。但不管是谁,既使是外界辨识有误,可都是本单位的官员,缘何又断然否认?想急于撇清关系,也当实事求是。如此“剪不断,理还乱”,岂不失信于公众?

  单位出了不雅之事,谁都想自证清白,其心情可以理解。但证清白不是矢口否认就能解决问题,事实就是事实,纸终究包不住火。明智的做法是尊重事实,不遮掩、不袒护、不回避,积极配合调查,且以此为警钟,举一反三,防止类此事件重演。在事情没调查清楚之前就急于表白,显然于事无补,且使水愈蹚愈浑。

  特别是在资讯迅猛发展的今天,任何躲避事实的做法,只能将自己置于舆论的风口浪尖,成为众矢之的。而企图以此来保护官员,纵容官员挑战私德底线,用单位的公信力为官员道德瑕玷“买单”,更是一种愚蠢的做法。

近日,中办、国办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要求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看来,直面和公开“艳照门”等突发事件,重塑单位形象,有关部门不妨静下心来好好学学上级精神。(陆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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