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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体检”重在形成常态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0 来源:湖南日报

    中央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以来,我省组织领导干部主动报告个人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截至今年5月31日,全省应报告的省管干部2587人,已经报告2584人(未报3人因患重病或在国外学习),占应报告人数的99.88%(8月16日《湖南日报》)。

    确保一个人身体的健康,体检至关重要。通过体检,可以防患于未然,把可能的疾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在,体检之于政府官员,有了一个新名词,叫“廉政体检”。我省组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书面报告个人事项,就是在进行全面的“廉政体检”。

    腐败是个世界性的问题,执政党始终面临着腐败 “出生率”大于“死亡率”的考验。领导干部的个人事项,虽然是“家事”、“私事”,但却能从侧面反映出“廉”和“德”。报告个人事项,是加强党内监督和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重在形成常态。

    官员的不廉,总是一个从无到有的积累;官员的贪腐,总有一个从小到大的过程。如果忽略“廉政体检”,等到疾病暴露,往往一查就是“晚期”。让“廉政体检”成为常态,符合“治病于未发之时”的常识。

    领导干部手握公权力,就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义务。把“婚姻变化情况”、“因私出国(境)情况”、“配偶子女从业情况”、“个人收入、房产、投资情况”等等敏感问题,放在阳光下“晒一晒”,既可以让人民群众监督领导干部使用公权力的情况,也可以提醒领导干部要心怀敬畏,从而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如果过于强调个人事项是“隐私”,那么这些“隐私”,就可能成为干部考察的“盲区”,群众评议的“禁区”,既不利于党的事业,也无法有效保护个人。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观念,无时不在地影响和侵蚀着人们的思想,部分干部因此心理产生落差、思想产生动摇、观念产生变化,腐败现象有蔓延的趋势。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制度,是激发干部主动筑牢廉洁防线的“助推器”,是确保干部廉洁自律的“安全阀”,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预警器”,贵在真抓与实干,重在常态与长效。(胡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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