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优先才是发展的“硬道理”

据《湖南日报》载文《把富民优先贯穿科学发展的全过程》称:湖南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明确提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要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重、富民优先,强调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永恒的主题,把富民优先的要求贯穿到科学发展的全过程,率先在全国颁布实施《湖南省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纲要(2011-2015年)》,使湖南民生建设进入了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俗话说,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湖南把富民优先贯穿到了科学发展的全过程,让人相信的理由有哪些?
富民优先已成为省委省政府决策层不变的追求。重视民生工作,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利益当作最大的追求,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我党与政府不变的职责与追求。湖南在贯彻落实这一点,尤其凸显其诚意:湖南把富民作为加快发展的“真道理”和“硬任务”,既是强省的目的和归宿,更是强省的基础和途径,自觉把富民放在科学发展的全局来认识,摆上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高度上来把握,就能让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更强大、更持久,让发展具有更快的“加速度”;把富民作为加快发展的最终目的,就能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加美好更加幸福;把富民作为衡量发展水平的重要尺度,把省强与民富有机统一起来,就能让整个社会实现良性发展。
湖南省委省政府能够清醒地认识到:一个地区再发展,如果人民生活水平不提高、幸福指数不提升、“腰包”没鼓起来,再多的数据,再漂亮的说辞,也是一种“谎言”!只有随处可见老百姓更多的笑脸,才是检验我们的发展是否在走人本发展之路的重要标准。难能可贵,值得期待!
富民优先已被落实到湖南经济社会各个领域。近年来,湖南一直紧盯老百姓关注的就业、社保、教育、医疗等民生问题,始终把富民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特别是在民生实施纲要中,提出了一系列更高更实的目标。这就是责任与使命的体现,是对富民优先的主动作为。目标体现价值取向、决定行动方向,证明湖南人是以实际行动在落实富民优先。
在项目建设上,要求在宏观调控上、在审批程序上、在政策支持上、在服务环境上等必须做到的“四个优先”,就是一种为富民优先“开路搭桥”的实际行动;积极实施的惠民工程,更让民生走进了“春天里”。从2004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坚持每年为人民群众办“八件实事”,到去年又进一步提出的在“十二五”时期,要重点实施好的八大民生工程,分别通过实施就业增收、社会保障、素质提升、全民健康、安居宜居、畅通、安全、解困等工程,着力抓好民生之本、之盾、之基、之急、之要、之盼、之需、之忧,不断提高了全省人民的幸福指数。在政绩考核上,紧紧抓住并发挥这根关系发展与干部命运的“指挥棒”作用,已成为全省各级各地、全省上下落实富民优先的“硬抓手”。特别在看得见、摸得着的收入分配上,作为实现富民优先最直接的途径,采取了“增”、“拓”、“提”、“调”等一系列措施分好“蛋糕”,使分配越来越体现富民优先、公平与效率。
事实证明:湖南把富民优先已不只是看作一句简单的口号,而是作为一种必须切实践行的理念;不是作为一种可有可无、可大可小的软任务,而是成为必须贯穿到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的硬要求。为了在实践中真正贯彻和体现富民优先,湖南省委、省政府着力在目标制定、收入分配、项目建设、政绩考核等方面出实招、求实效。一组组数据、一个个事例,留在“法”里,摆在眼前,有据可查,有物可看,确实不由人不信。
“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胡锦涛总书记的话,讲明了一个深刻而通俗的道理:水可载舟亦可覆舟,谁把富民优先贯穿科学发展的全过程,凝聚了民心、集中了民智、发挥了民力,让民生真正走进了“春天里”,谁就可能赢得民心、赢得发展;反之,就是“自作孽、不可活”,怨不得别人!(沈旺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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