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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五环相扣” 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0 来源:攸县纪委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责任内容 、检查考核与监督、责任追究等许多方面都有创新,更具时代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必将对促进当前和今后较长时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要注重把握“五环相扣”,健全组织领导体系,逐步形成分级负责、分线负责和分项负责的立体格局,切实负起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大责任,提高管党治党水平,为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一是抓好“讲责”环节,真正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坚持把“讲责”即责任教育作为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首要环节来抓。各级各部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大力学习宣传《规定》,增强贯彻落实《规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带头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坚持廉洁自律,做出表率。各级党组织要从严抓班子、带队伍、转作风,与腐败现象做坚决斗争。
    二是抓好“定责”环节,真正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坚持把“定责”即责任界定作为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环节来抓。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建立健全“谁主管、谁负责”的领导机制,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要不断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责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一步明确各自肩负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三是抓好“践责”环节,真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履行。坚持把“践责”即履行责任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环节来抓,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履行。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八个方面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要加强对责任对象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共同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是抓好“评责”环节,真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坚持把“评责”即责任考核作为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环节来抓。将“述责述廉”与组织部门干部政绩考核工作合二为一。坚持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结合,重点考核与一般考核相结合,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在考核内容上,突出对“一把手”的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对落实责任制不力的单位,一律取消评先资格。
    五是抓好“追责”环节,真正提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威力。坚持把“追责”即严格责任追究作为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终极环节”来抓。明确责任追究的责任主体是各级党委、政府及其负责人,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是责任追究的具体执行部门。要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各部门、单位要定期报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凡工作抓得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按规定进行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攸县县委常委 纪委书记:彭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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