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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五慎”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0 来源:古丈县纪委

    古人说:“善禁者,先禁身而后人。不善禁者,先禁人而后身。”纪检监察干部站在反腐倡廉的风口浪尖上,担负着维护党纪政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因此,必须注重严于律己,切实做到正人先正己。具体地说,就是要做到以下“五慎”。

    一是要慎独。慎独,是我国古代先贤倡导的一种自我修养方法,指一个人在独处一室、无人监督的时候,也能够严格要求、时刻检点自己的言行,不做有违道德和法律的事,抵得住诱惑,守得住寂寞,耐得住清贫,保得住气节。人生最大的“敌人”是自己,最难战胜的也是自己。能不能“慎独”,是检验一个人自觉性、自制力和意志力强不强的重要标志。纪检监察干部经常与腐败分子直接接触,稍有不慎就可能被“糖衣炮弹”击中,因此时刻都要保持清醒头脑,处处严格要求自己,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要加强自我规范和约束,不做“两面派”,切实做到人前人后一个样、台上台下一个样、家里家外一个样,八小时内外一个样、有没有监督一个样;做到不仁之事不做、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沾、不法之事不干,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革命气节和政治本色。

    二是要慎微。慎微,就是注重小节,持之以恒地在细微处严格要求自己。《淮南子·缪称》曾以“积羽沉舟,群轻折轴”为喻,提出要“禁于微”,告诫人们应从细小的事情上严格要求。俗话说得好:细节决定成败,祸患积于忽微。许多党员干部走上违纪违法道路,往往就是从生活中的小事、小节开始的。“大事看才,小事看德”,“小事见精神.小节见品行”,纪检监察干部无论在什么岗位、从事什么工作,都要算好人生的政治账、经济账、健康账和晚年账,时时刻刻、事事处处把握好自己,认真做好每件小事、管好每个小节,见微知著、防微杜渐、洁身自好,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守住做人底线,不迈违规违纪的第一步,不犯廉洁从政的第一错,千万不要做那致命的第一次。

    三是要慎情。党性与亲情哪个重要?这在理论上并不难回答,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并不是每一个纪检监察干部都能处理好的。纪检监察干部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也是重感情、讲亲情的,关爱家庭、亲人、朋友,是人之常情,但是关爱什么,怎样关爱,却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严肃对待。亲情再深也要理智对待,而不能错位、不能越界。纪检监察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亲情观,既要讲亲情、更要讲情理,教育引导自己的配偶、子女和亲友奋发进取、积极向上,靠自己的努力干事发展,决不允许他们利用自己的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防止为亲情所累、为亲情所伤、为亲情所误,沦为亲情的奴隶。

    四是要慎友。古人云:“交有德之朋,绝无义之友,取本分之财,戒无名之酒。”当今社会,人不可能不交朋友,也不可能没有朋友,没有朋友的人是孤单的。纪检监察干部并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也需要有正常的社会交往,但如何对待社会交往,需要认真把握。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纪检监察干部在社会交往问题上应有更加审慎的态度、更加严格的要求,不能随便交友、滥交友,更不能把人际交往异化为酒肉关系、交换关系和金钱关系。“亲君子,远小人”,纪检监察干部应该慎重对待社会交往,正确处理人际关系,注意净化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和朋友圈,善交益友、乐交诤友、不交损友,远离“小圈子”、“小兄弟”,特别是对那些千方百计同你拉关系、给你送好处的人,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不为所动,不为所用。

    五是要“慎权”。“慎权”就是谨慎、小心、慎重用权之意。“高处不胜寒”,纪检监察干部是一份特殊的职业,监督惩处的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正确行使权力能为民造福,清除党内“蛀虫”;被掌权者随心所欲地滥用,以权谋私,就会贻害社会,贻害人民,甚至超过其他滥用权力带来的危害。“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竿。”纪检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千万不要“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而时刻牢记权力意味着责任和义务,慎重对待自己手中的权力,用权力为民谋福祉,为党肃纲纪,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慎独、慎微、慎情、慎友、慎权是一个密切联系的统一体,体现的是清醒、自警、责任和使命。纪检监察干部要时刻牢记并身体力行“五慎”,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和思想修养,不断在实践中锤炼党性原则,永远保持共产党人的清廉本色。(向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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