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服务型政府之我见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0 来源:芷江县纪委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根本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任务。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公共服务,逐步形成惠及全民、公平公正、水平适度、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切实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更好地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是胡锦涛同志对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深刻阐述。
    服务型政府的主要职责是为社会提供充足的公共产品,为公民生活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它以社会公众的需求为出发点,要求各级政府和官员必须摒弃传统的“官本位、政府本位、权力本位”的思想,树立“公民本位、社会本位、权利本位”的管理理念,即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政府必须处处为公民最大利益的实现提供各种各样的服务,它强调的不是政府的权力和权威,而是对公民权利的保证和公民最根本利益的实现。因此,服务型政府是为民、利民、便民、富民的政府“以民为本”理念是服务型政府的基石。
    服务型政府是“阳光政府”,它根据公众的需要提供政务信息,落实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政府与公民之间信息互动,政府的行为处在全社会的监督之下,政府在社会和民众面前是透明的。透明、公开的公共管理是政府对公民负责任的体现,是政府改革的目标。管制型政府的一大特点是自我封闭,其工作的内容和程序不向人民公开,在管制型政府下,政府不能主动提供服务,老百姓找政府部门办事常常是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服务型政府也是责任政府。“责任是服务型政府的价值取向,这是服务型政府的一个本质特征”。责任政府“作为民主政治时代的一种基本价值理念,它要求政府必须回应社会和公众的基本要求并积极采取行动加以满足;政府必须积极履行其社会义务和职责;必须承担政治上的、法律上的和道义上的责任”。服务型政府是责任政府,它要求政府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对自己所提供的服务负责,对人民的利益负责。因为从宪政理论上讲,国家权力的本源在于人民,政府与人民之间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政府接受人民的委托,行使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力。所以,作为代理人的政府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理当对作为委托人的人民负责,政府的一切公共行政行为都必须符合和有利于人民的意志,利益和需求,都必须对人民承担责任,成为一个对人民负责任的政府。对于政府的失职行为。人民有权对政府提出质询,追究责任,直至罢免政府官员。因此,服务型政府又是一个可“问责”的政府。 (杨必华)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