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拆迁户缘何对政府“高息代管”不待见?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0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江苏常州春江镇向拆迁户下发《关于“自愿有偿延期支付拆迁补差款和自愿有偿提前交纳增购房款”的征求意见书》。意见书称,若拆迁户愿意,政府可代管拆迁款,利息为银行2倍。(扬子晚报5月8日)

在对拆迁补偿金额、条款一无所知的情况下,首先收到“自愿”的意见书,尽管政府开出“高息代管”的条件,估计拆迁户还是高兴不起来,对意见书持反对意见甚至质疑的村民还是居多。如此少有的政府“高息代管”,缘何吊不起拆迁村民的胃口?

诚然,政府的出发点不可谓不好,高息的诱惑力也不可谓不大。相对于村民“不会投资”、甚至非法投资、赌博来说,该镇的“代管”不失为一个比较理想的“理财计划”。然而,这一做法却因差强人意,在引发网络热议和质疑的同时难以取信于民。

较之于“留守儿童”之类的托管,政府出面替拆迁户代管拆迁款尚属开先河之举。由于代管的对象过于敏感,引发质疑也就不足为怪。从拆迁款的性质看,属于财政性资金,其他部门对这部分资金没有支配使用权。正因为如此,拆迁款在政府和拆迁户两者间的意义不尽相同。对于拆迁户,与其说是补偿,不如说是寄托,更多的是一种对祖祖辈辈居住地的不舍。对政府而言,代管没有支配权的拆迁款,只能采取拆迁户“自愿”的灵活形式,来规避“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风险。代管之外,难免有“借鸡生蛋”的弦外之音。

再看看“提前介入”的意见书,在款项尚未计算、村民自己都没有底数的当口,政府的“理财计划”就出台了,这节奏无异于拉保险、赞助之类的火急火燎。政府代拟的“自愿”意见书,尽管开出了高息,但也严格限制了款项的支取条件,多少有点“霸王条款”的味道,让人看见“为民做主”的身影,闻到“先入为主”的气息,感到“越俎代庖”的压抑。

此外,政府要代管的这笔拆迁款的去向,一直是不可知之数。政府承诺的高息究竟从哪里来?资金的暧昧去向,无疑牵涉到款项风险的评估,牵系着社会各方关注的敏感神经。对拆迁户而言,“理财”方式要靠谱,更要靠本,否则,钱还是放在自己手里更踏实。

进而言之,政府履行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完全可以更好地淡化传统行政干预理念,让工作更加人性化一点。多一点对群众处置权、知情权的尊重,少一点行政强制和霸王条款的痕迹;多提善意的建议,少搞定向的框框;多一些春风化雨的关怀,少一些不顾感受的指令;多做建设性的指导工作,少玩自作聪明的把戏。如此,才是对待群众、对待工作应有的态度。

(邵阳市纪委宣教室  戴求兵)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