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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职能变迁促成“刁民”炼成人大代表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2-05-25 16:14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从“刁民”到人大代表,这是贵州省翁安县青年葛启义四年间走过的道路。2008年6月28日,时年15岁的葛启义成为了“翁安事件”的一个小主角,他拿着汽油瓶冲进翁安县政府大楼,然后被逮捕。然而,今日的葛启义却成了翁安县人大代表,是一名小型装饰公司的老板,开启了创业致富的生涯。此间变化,天翻地复,折射出翁安社会环境的大变迁。摘自《南方日报》5月11日

一、政府不能与民争利。从所周知,2008年6月28日翁安事件在全国乃至全球顿时造成了很大影响。而发生翁安事件根本原因是因当地政府长期以来与民争利、动不动就把国家暴力机器摆到具体利益冲突的第一线,不顾及群众感受,不尊重群众权益,最终导致民怨沸腾。这也就是政府与民争利才造成了“官逼民反”。

二、对肇事者能够冷静处置。2008年时年15岁的葛启义尚未成年,涉世不深。但他却在2008年6月28日拿着汽油瓶冲进翁安县政府大楼。如果他不是受人指使或者对政府与民争利情况全不清楚,应该说他不会这样做。按照当时葛启义的行动是构成犯罪的幸者,翁安公安、司法部门能冷静思考、认真反省,没有将葛一棒子打死,没有给葛实施劳教。如果对其实施两至三年的劳教,就更会引起葛的义反心里,对政府的不满,也根本不可能变化得这么快,不可能选为“人大代表”。

三、政府怎样认识“刁民”。2008年6月28日葛启义的行为,确实算得上“刁”。但这个“刁”与政府行为有着直接联系。尚若政府不与民争利,否则2008年6月28日翁安事件不可能出现。这也说明“三字经”所说,人之初,性本善。也就是说世人生下来不可能就是刁民,而是政府有的事太无情,才导致出现“刁民”。

四、党与政府必须对老百姓动真情。要动真情,就是要诚恳的为老百姓办事、为老百姓谋利,千万不能与老百姓争利。如果政府与老百姓争利,就肯定得不到老百姓的拥护与爱戴,甚至会出现与政府对着干,会造成不良影响与后果。

五、“刁民”也会被感化。2008年十五岁的葛启义干了轻微违法的时候,被逮捕之后不久让他重新回到正常生活之中,笔者相信他也会认真反省自己,深刻地认识到自己过激的违法行为是不对的。也正是他通过这一次教训,政府对他没有计较,得到了深深的感动,而痛改前非,决心为自己前途考虑,为个人及家庭利益,走上了正路,开启了企业致富的生涯。这也是人民常说,人身都是肉长的,会受到启发与感动。(武冈市纪委 吕中行 曹忠双 周晓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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