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廉政承诺”成为一纸空文

2010年《廉政准则》颁布实行后,全国各地各部门纷纷召开会议、下发文件,要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对照执行。为了凸显学习实效,有的地方更是要求领导干部就遵守《廉政准则》进行“廉政承诺”,或签订“廉政承诺书”,或在会议上“表态承诺”,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自觉做到廉洁自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肯定之余,不免担心。如此郑重的“廉政承诺”会不会像各行各业多如牛毛的“责任书”、“军令状”一样,只是走走过场、流于形式,最终成为一纸空文?
为防止腐败现象,号召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公开承诺,既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需要,又是加强廉政宣传教育的有效措施。俗话说:“一诺值千金”、“人无信不立”。既然公开承诺,就应当把自己置于社会监督之下,信守诺言,严格践诺,之所以还会有“廉政承诺”成一纸空文的担心,问题在于,从所查办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来看,不少腐败分子大都做出过类似的承诺或表态,但就是言行不一,把“廉政承诺”当成招牌,表面上堂而皇之,暗地里却继续大搞腐败。河南省交通厅的三任厅长,在各种场合中,一任比一任讲“廉政”,但贪污的数额却一任高出一任。因此“廉政承诺”不能写在纸上、说在嘴里,而应成为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座右铭,一种“源于心、见于行”、“清者自清、浊者自浊”的自觉行为。
要让“廉政承诺”不变成“空文”,首先,要常吹耳边风。廉风习习方能沁人心脾。要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经常开展廉政主题教育,做到警钟长鸣,要保持党的纯洁性,加强党性教育和宗旨教育,用好手中权,服好群众务,像重温入党誓词一样重温“廉政承诺”内容,真正把“廉政承诺”变成自己的自觉行动。其次,要常念紧箍咒。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落实新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建立上级纪委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谈话制度,打好“廉政预防针”。对领导干部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防微杜渐,尽量让他们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第三,要敢亮红黄牌。不少领导干部从小错到大错,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某种程度上,与我们的监督管理不到位、处理不到位有关。要继续加强党内监督,对违反“廉政承诺”的领导干部,要敢于坚持原则,及时调查处理,严格执法执纪,把问题处理在萌芽阶段,切不能姑息放纵,杜绝“千里场地毁于蚁穴”的大错。(炎陵县纪委 叶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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