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中永远的标兵――陈超英

今天是中建五局土木公司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和工会主席陈超英同志逝世一周年的日子。2011年6月13日,陈超英同志在慰问职工家属返程途中发生车祸,不幸因公殉职,时年53岁。最近,中央电视台等相关媒体都争相报道了陈超英同志的感人事迹,看过或听过陈超英典型事迹的人无不为之落泪,无不为之感动。陈超英同志用自己53年短暂的一生,诠释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深刻内涵,她不愧为党的好儿女、职工们的好大姐、群众的贴心人。
陈超英无限忠诚于党的事业,忠诚于国企的事业。
在企业陷入前所未有的困境的时候,她有机会调回北京工作,但她毅然决然地放弃了。她说:“我的生命已经与这个企业紧密相连,虽然她现在困难,但我相信这是暂时的。”陈超英每年深入公司上百个项目现场办公,每年平均有200来天深入施工一线,大家都戏称她为工作上的“超人”、事业上的“超女”。近几年,她不顾自己已年过半百,先后8次深入金沙江边悬崖绝壁上的公路项目,5次登上海拔3000米的云南轿子雪山旅游公路项目,3次辗转20多个小时、带十几大包急需物资和慰问物品深入刚果(布)项目。陈超英时刻考虑为企业节省费用。她在工作中不计较个人得失,出差或办公事经常刷自己的卡;她在外地参加会议,为了给企业节省费用,她一个人住在会议宾馆旁一个68元一晚的小旅馆里;三年累计下来的12,6000余元应得的车贴她一分钱都没有拿……陈超英被身边同事戏谑为“傻书记”、“笨姐姐”。
陈超英,作为一名纪委书记,铁骨铮铮,是非分明。她认为查办案件是纪委书记的神圣职责,面对一切违纪行为,她总是大义凛然,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2008年,一个项目因资金周转困难,未报公司批准变卖了变压器、搅拌机等设备,所得款项用于项目生产生活,职工举报后,她在公司主要领导的支持下,深入一线了解情况,不但收缴了24万余元设备处理款,还责成项目经理作出了深刻检讨,对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罚。这些年来,她主持处理的违纪案件做到了责任分明、处罚公正、令人信服,保持了零申诉记录。2011年4月份,公司在例行检查中发现云南某项目钢材消耗量严重不实,存在分包队伍代购冒领材料的现象,预计金额达600万元。陈超英闻讯后立即赶赴云南,顺藤摸瓜,很快查明了冒领材料的分包单位,确定了损失金额,自己主动承担领导责任,并对7名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陈超英同志对违纪行为毫不畏惧,表现出的是铮铮铁骨,面对职工则是柔情似水,为职工奉献无私的爱。
她与职工群众有着与生俱来的鱼水情深,时刻把解决职工的具体问题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改善党群关系的最好方式。她的脑海里装着一本中建五局土木公司所有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花名册,500多离退休职工没有她不认识的,1000余在职职工没有她不了解的。她走访过大部分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家庭,殉职前几小时还在职工家里慰问。职工住院或治病,她会为住院职工送上亲自煲的鸡汤,为职工垫付医疗费用却不需归还;职工无房住,她想方设法解决职工的住房问题;儿童失学,她曾拿出一笔钱作为基金帮助21名儿童上学,孩子们都亲切地称她“陈妈妈”……正是因为陈超英对广大职工群众的关爱,赢得了广大职工群众的尊敬和爱戴。多一位职工十分感动地说:“陈姐设身处地为我着想,我还有什么理由不服从安排!”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塑造了陈超英在职工群众心中“大姐书记”的亲切形象。
陈超英的心中时刻装着职工群众,为职工群众献出了大爱。而对自己的亲友和家人似乎不近人情。她分管过房改、物业,手里掌握上千套住房分配权,但没有为自己拿过一套房,哪怕是一间中午临时休息的过渡房,殉职前一直住着爱人单位一套80平米的老公寓房。她长期主管组织人事、协管人力资源,两个亲妹妹失业十多年,几个侄儿大学毕业到外地打工,但她坚守给自己立的规矩,没有给任何亲人在单位安排过工作。前年夏天,妹妹陈赛美的儿子大学毕业,请求她安排一个工作,可她却以“专业不对口”回绝了,至今外甥还没有固定工作。她是公司工程分包与材料设备招投标监督小组组长,中建五局土木公司各类工程项目多,她从未给任何亲朋好友介绍过工程业务,曾经数次婉言拒绝了老同学提出的分包工程要求。
陈超英同志的优秀事迹太多太多,她用她的一言一行书写了自己53年短暂而美丽的人生,留给我们的是一笔宝贵的财富。我们要学习陈超英同志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学习她对一切违纪现象坚决斗争的铮铮铁骨,学习她关切、关注、关爱职工群众的大爱无疆的精神,学习她舍小家为大家的公而忘私的精神……我们要以陈超英同志为旗帜、为标兵,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践行对“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庄严承诺。 (李祚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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