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强基固本 加强队伍建设为反腐倡廉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

沅江市总人口75万,面积2177平方公里,辖16个乡镇、场、街道,有市直局以上单位73个。目前,沅江市纪检监察系统共有专兼职干部506人。其中:市纪委监察局机关有在岗干部33人,16个乡镇场街道有在岗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80人,73个市直局以上单位有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130人,村(社区)党组织共配备纪检员263名。
多年来,沅江市委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呈现四个方面的主要特点:
一是机构设置齐。按照上级要求,我市纪委监察局机关目前设置9个职能室(分别是办公室〈加挂“调研法规室”、“监察综合室”〉、纪检监察室、执法监察室、党风廉政建设室、纠风室、案件审理室、干部教育室〈加挂“监督检查室”〉、信访室和效能监察室),分别对应上级机关,承担工作任务。16个乡镇场街道全部按规定设立了纪委(纪工委)和监察室。全市263个行政村(社区)党组织都已配备纪检员。73个市直局以上单位均派驻了纪检监察机构,设有54个纪检组、29个监察室,另有13个单位由副职分管,有6个单位由于人员调整正在配备。目前,市、乡、村三级纪检监察机构已按要求全部配齐到位。
二是人员配备强。市委严格按上级要求配齐配强了全市各级纪委班子和队伍。市纪委监察局机关33名干部平均年龄42岁,有研究生学历4人,本科以上学历21人;10名班子成员,平均年龄42.3岁。全市16个乡镇场街道纪委(纪工委)班子职数均为5名,其中:书记1名,专职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1名,委员3名;纪委(纪工委)书记均由同级党委委员担任,平均年龄43.1岁,全部为大专以上学历;专职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全部解决副科级。市直单位纪检组织负责人平均年龄44.6岁,均为大专以上学历。全市所有的村(社区)都明确了1名支部成员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并落实了一定的待遇。市委在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配备、人员进出、班子调整方面已形成了规范的制度机制,为加强纪检监察班子和队伍建设提供了保障。
三是队伍形象好。多年来,我市纪检监察系统按照省、市纪委和沅江市委的要求,切实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着力在思想、能力和作风建设三个方面下功夫,坚持按照益阳市纪委提出的增强“六种意识”,打造“六个纪检”的要求,引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加强科学理论武装和党性修养锻炼,始终做到与党思想同心、政治同向、行动同步;坚持抓学习实践、培训教育不放松,引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坚持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深入一线履职,争创一流业绩”等作风建设主题活动,通过搭建平台载体,引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改进作风,争当表率,树立了为民、务实、清廉,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打造了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纪检铁军。据统计,近几年,我市纪检监察系统先后有20多个基层组织荣获各类先进,市纪委监察局班子已连续三年被评为一类,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先后有50多人次获省市表彰奖励。
四是作用发挥实。我市纪检监察组织坚守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认真履职,积极作为,为推动全市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稳定较好地发挥了作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开展监督检查,优化发展环境,发挥了护航作用;坚持制度、教育、监督并重,着力源头治腐,加快推进全市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建设,发挥了主体作用;坚持铁腕治腐,严厉查办各类案件,为营造政治清明、政令畅通、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发挥了助推作用;坚持群众满意第一标准,狠抓干部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障民生民利,为幸福沅江、廉洁沅江建设发挥了骨干作用。
在抓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高度重视,突出位置。历届沅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充分认识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和队伍建设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根本保证和关键措施。多年来,在人员、经费、工作支持上始终坚持突出位置、优先保障。2009年以来,中央、省、市一系列关于加强县乡纪检监察组织和队伍建设的文件下发以后,沅江市委、市政府先后10余次召开专题会议,领会精神,贯彻落实,针对人员、编制、经费等敏感问题,坚持统一思想,克服困难,做到了全部落实,不打折扣。特别是今年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3个文件下发以后,我市雷厉风行,迅速落实,3月23日市委常委会议专题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出台了一揽子贯彻措施,全面落实了各项政策要求。市委邓宗祥书记重视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先后作出了3个方面的明确指示:一是纪检监察工作性质特殊,机构、编制、干部要优先配备,从优落实待遇;二是必须优先保证纪检机关的工作经费,实行全额预算,不搞与办案挂钩;三是要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沅江反腐无禁区。与此同时,我市组织、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也都能站在全局高度,旗帜鲜明的重视支持纪检监察组织和队伍建设,有力地保障了各项政策要求的顺利落实。
(二)落实政策,规范操作。近年来,我市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积极推进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主要是分两个阶段抓好了五个文件的落实,逐步形成了比较规范的组织和队伍建设制度机制。一是抓中纪发〔2009〕9号、10号文件的落实,大力加强市级纪检监察组织和队伍建设。重点理顺和落实了两个方面的政策:一是关于市纪委班子成员任免、排名、职级、参与决策等方面的要求,明确市纪委书记由市委常委担任,排名在资历相同的常委前面(目前,我市共12名常委,纪委书记排名第7),担任市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参与市委常委会讨论干部任免等有关重要事项酝酿会;明确副书记为正科级领导实职,市监察局长列席市政府常务会和市长办公会,常委由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担任,并配备1名女性常委,配备1名非党人士任监察局副职,高配正科级,明确室主任均为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明确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列席市委全会、干部民主推荐会、领导班子民主测评会;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的提名、任免、兼职和调动,都书面征得益阳市纪委监察局同意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二是关于市纪委增加编制、明确职数等方面的要求,落实增加了机关行政编制6名(原有行政编制31名,目前37名),退线离岗人员不占用纪检监察机关现有编制(目前市纪委机关共有退线离岗人员5名);正副科级纪检监察员配备比例按照市纪委监察局乡科级领导职务职数的50%得到落实;明确市直正科级单位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检员、纪工委书记)在同级党委(党组、工委)中的职务排序,按同级别进领导班子的时间顺序排序。二是抓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3个文件落实。我市出台了6条措施:一是明确乡镇场街道均设立监察室,与纪委合署办公;二是明确乡镇场街道均配备专职纪委副书记,兼任监察室主任,明确为副科级;三是市财政预算安排各乡镇场街道纪委每年工作经费1万元,在市纪委单独列支,今后逐年增加;四是全面开展乡镇场街道纪委规范化建设,建设“七有”(有办公室、有办公设备、有电脑和打印机、有举报电话、有传真机、有保密柜、有制度上墙)阵地,落实“三本”(谈话记录本、会议记录本、信访登记本)、“一册”(机构人员名册);五是探索建立乡镇纪委分片协作办案机制,整合力量,创新方法,推动纪检监察组织提升履职水平,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六是明确村级纪检员的职责、权限和工作要求。至此,我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队伍建设已基本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结合实际创特色,有效地推进了这支队伍的建设。
(三)高看厚爱,强化保障。多年来,沅江市委、市政府坚持对纪检监察工作高看一等,厚爱一层,积极为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开绿灯、强保障。一是优厚政治待遇。目前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共有副处级干部2人,正科级干部32人,副科级干部80人。特别是去年换届以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共有37人得到提拔重用。其中:市纪委监察局机关提拔重用12人(其中:提拔副书记2名,常委3名,室主任2名,解决正、副科级职级5名),乡镇场街道16名纪委(纪工委)书记有9人被提拔重用(其中:有5人提拔担任正科级实职,2人调任市直正科级职位,2人转任或交流到重要岗位任职),乡镇场街道16名专职纪委副书记全部明确副科级。二是落实经济待遇。市乡两级所有专职纪检干部从去年元月起均按每月220元的标准落实了办案津贴,所有村级纪检员均落实了一定数额的工作补贴。三是保障工作经费。从2009年起,市财政对市纪委监察局机关的人员、公用经费和业务费等均按不低于政法机关标准、不低于预算年度前两年实际支出的平均水平“两个不低于”原则,全额纳入预算,每年还及时解决了查处重大案件的工作经费和反腐倡廉教育活动专项经费,全面保障了添置办公、办案、车辆等设施、设备及改善纪检监察机关办公、办案条件的经费;各乡镇场街道和市直单位也按照要求,结合实际,统筹安排了纪检监察专项经费,确保了工作需要。
(四)支持配合,形成合力。落实政策要求,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和队伍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各部门支持配合,形成共识,凝聚合力。多年来,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讲政治,顾大局,吃透政策,领会精神,积极协调,认真配合,形成了一系列比较规范的机构编制、人员考录、班子配备等制度,为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队伍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对此,我们的体会是:上级政策是保障、市委重视是关键、部门配合是重点、纪委争取是职责、促进工作是目的。(中共沅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侯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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