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叫停“拉链马路”支招

据2011年10月27日《深圳侨报》报道, 10月24日下午,记者在宝龙工业区见到了这样的场景:多条道路两边,好端端的人行道像被实施了外科手术一样“开膛破肚”,留下一个个坑洞和长长的沟壑,沟壑下正铺设数根塑胶管,部分塑胶管铺设完成的路面只用黄土覆盖,现场一片凌乱。随后,媒体记者又对该地区“拉链马路”的治理情况进行了跟踪报道。至2012年1月16日,宝龙工业区内道路及其绿化带违规开挖的施工现场已经停工;在宝龙大道一侧的路面,施工人员正在从地下刨出已经填埋的管道。
由于城市建设在某条道路上供水管道的坑刚填上,通讯的来了,通讯线缆刚铺好,可能燃气管道正在准备开挖,将经历这种城市道路像拉链一样不停地开开合合的现象的马路,我们就称之为“拉链马路”。像宝龙工业区这种对道路“开膛破肚”的现象就是典型的制造“拉链马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地方的城市规划“朝规夕改”制造“拉链马路”的现象,已成家常便饭。而这些现象产生的原因,一方面城市管理部门在城建规划工作的不科学、不完善,在规划建设道路上考虑得不全面、不周到、不超前。另一方面不尊重城市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常常是“新官不认旧规”,上一任领导做的规划,下一任领导就不承认,另起炉灶,靠拍脑袋决策,凭酒杯拨款,甚至把重新规划当成了彰显政绩的手段。于是,今天,自来水公司来铺设水管,明天电信部门来埋电缆;后天燃气公司来铺设管道……哪个部门想挖就挖,想挖多少天就挖多少天,哪管市民出不出行,哪管交通堵不堵塞?而这样做的后果,不仅会导致重复建设和浪费,损害政府的公信;而且会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不利于社会和谐。
叫停“拉链马路”需要迅速采取措施,为此,笔者结合实际“支四招”。首先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硬性规定,对“拉链马路”加以遏制。如北京、重庆等地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后交付使用未满5年或大修竣工后未满3年的城市道路,不得挖掘。其次要成立专门的部门机构,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的关系,对马路开挖进行统一管理,从根本上治理“拉链马路”现象。第三要启动问责机制,对不按统一规划进行马路开挖,制造“拉链马路”的部门和个人,启动问责机制。第四要从体制入手,改革目前政出多门、条块分割的行政体制,真正为民着想,从人民的实际利益出发,从城市的长远利益、整体利益出发,制定城市规划,服从城市规划。(桃江县纪委宣教室 王 艳 )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