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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献是人生的大境界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0 来源:株洲县纪委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学习陈超英同志先进事迹的活动中,我受到极大震动和教育。陈超英同志心系群众、甘于奉献、牢记责任、嫉恶如仇的高贵品质深深感动着我,陈超英同志对党和人民无限忠诚的坚定立场,值得我们每一位纪检干部认真学习、发扬光大。

    学习她心系群众的宝贵品质。在中建五局的档案柜里,珍藏着陈超英的一份遗物。那是在清理她办公室的时候,她的丈夫找到的18张收条和欠条。其中,有6张收条是同一个人写的。从2003年到2008年,这位职工遗属因为生活困难,每年都找陈超英要一次“生活困难补助费”,从她个人手里先后“借”走一万七千多块钱。正是因为一颗为民之心,才有了这一叠特殊的“欠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能不能坚持这一根本宗旨,是检验干部党性是否坚强、作风是否优良的重要标准。从陈超英身上,我深刻地领悟到,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时刻把群众的事情放在心上,把群众的困难记在心里,设身处地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踏踏实实为群众谋利益。

    学习她嫉恶如仇的浩然风骨。陈超英担任纪检书记坚持原则、秉公执纪,认真履行纪委书记职责,顶住压力查处多起违纪违法案件,维护了国有资产安全和党纪国法尊严。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作为一名纪检干部,就应该一身正气、公正严明,面对违纪违法问题,绝对不能态度暧昧。如果连纪检干部都不能旗帜鲜明、理直气壮,腐败分子就会底气十足、有恃无恐,这样的纪检干部,不但无法正常履职,甚至会影响一个单位的风气。陈超英同志做到了嫉恶如仇,辩证看,她得罪的是少数人,得利的是多数人;短期看,她得罪了人,长期看,她挽救了人,最终,她的公正严明得到了大家的理解、认可。

    学习她不计名利的廉洁作风。作为公司的主要领导,陈超英分管过房改、物业,手里掌握上千套住房分配权,但她自己直到殉职前一直住在一套爱人单位建了十几年的80平米公寓房内。她长期主管组织人事、协管人力资源,但她坚守给自己立的规矩,没有给任何亲人在单位安排过工作。她是公司工程分包与材料设备招投标监督小组组长,但从不为任何亲朋介绍工程业务、联系材料供应,曾经数次婉言拒绝了老同学提出的分包工程要求。领导干部要保持廉洁的工作作风,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讲修养、讲道德、讲廉耻,自觉抵制各种剥削阶级的腐朽思想的侵蚀,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学习她甘于奉献的公仆本色。据统计,从2003年以来,陈超英没有休过一天年休假和探亲假,每年平均深入施工一线的时间超过200天,在她人生最后的164天里,她在外地出差的时间就占了89个日夜。因为敬业,她恪尽职守、鞠躬尽瘁。敬业精神是一种基于挚爱基础上的对工作对事业全身心忘我投入的精神境界。它要求我们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认真负责,尽心尽力,遵守职业道德;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努力成为本行业的行家里手。陈超英对企业职工,对民众,满腔热忱.把职工作为自己的亲人。500多位离退休职工没有她不认识的,1000余在职职工没有她不了解的。她走访过大部分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家庭,殉职前几小时还在职工家里慰问。每逢职工有难事,第一个到场处理的总是她。《党章》里明确规定:“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领导干部要牢记一个观点,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归功于人民,人民的权利要用来为人民服务。陈超英在工作中不计较个人得失,出差或办公事刷自己的卡,刷了多少次,用了多少钱,自己也记不清,经常是被银行提醒才知道。

    公而忘私,这是我头脑中闪现的一个词,超英大姐的先进事迹充分说明,超英精神和雷锋精神一脉相承同时又增添了时代特征。

    “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我们年轻人中,想做大事的人很多,但愿意把小事做细的人很少。陈超英把职工群众每一件简单的、平凡的小事都细细做好,她是我们心中永远的“大姐主席”,她的“小事精神”是值得我们永远传承的工作法宝。

    超英大姐数十年如一日的舍小家为大家,把群众利益无小事作为宗旨,在平凡的工作中诠释了生活的意义、诠释了“超英精神”的伟大,也充分诠释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以奉献为最高追求的人生大境界。

    法国艺术家安格尔说:卓尔不群、洁身自好、知足常乐,这三者意味着真正的幸福。通过学习陈超英同志的先进事迹,使我了解了人生应该追求什么样的幸福,应该具有什么样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每一个时代都需要一种精神的力量指引着人们前行,在我们披荆斩棘、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光辉历程中,“超英精神”就是我们共产党员和纪检干部的模范样板和行动坐标。(杨柳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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