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务接待“禁酒令”叫好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2-07-25 10:10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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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看到人民日报的一篇文章《公款纵酒祸患无穷整治已刻不容缓 》。仔细阅读,不禁心头深感沉重,也颇为焦急。文中指出过度饮酒的“三害”:
“浪费”此为一害。一年的公务接待,酒的消费占到近三分之一,耗费的钱财数以千亿计;中国酒民接近2亿人,再加上一般的饮酒者,饮酒人数超过5亿;每年酿酒消耗粮食达千万吨,而2010年全年粮食总产量才达54641万吨。
“肇事”此为二害。领导干部醉酒驾车肇事的新闻时有见报,不仅伤害无辜,也毁了自己及家庭。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有数十万起,其中死亡事故50%以上都与酒后驾车有关。2004年,演员牛振华醉酒驾车发生车祸死亡,出事前与某剧组几个人吃饭,席间几度被劝酒。
“伤身”此为三害。据有关报道统计,肝病成为公务员的第一职业病,而喝酒最伤肝。中国人民解放军301医院柯清林教授说:“劝酒逼酒严重损害身体健康,高血压、高血脂、高胆固醇、肝硬化、心脏病等均与酗酒有关,劝酒逼酒是用‘友好’的名义毫不留情地摧残他人的身体。” 河北盐山县审计局派员到县电力局进行例行审计,电力局每天设宴款待。其间审计局一干部因被连连劝酒、喝得过多而猝死。长期酗酒不但摧残饮酒者本人的身体,也危害家庭的和谐幸福。许多公务员家属也对官场的不良酒风恨之入骨,怨声载道。
近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陆续实施了公务接待“禁酒令”,效果显著,笔者认为有值得借鉴的地方。
2011年9月份,湖南省株洲县颁布了三条“禁令”:公职人员工作时间严禁饮酒、严禁泡茶馆、严禁打牌;违反一次“上电视”,违反两次“下岗”。其中“禁酒令”规定,不管是接待上级领导,还是招商引资等公务活动,工作日中午不饮酒必须“无一例外”。
据悉,截止目前,该县有11名干部因违反“三个严禁”的规定,这其中不乏身居要职的正科级领导。这些人不仅成了县里的“新闻人物”,被电视台公开曝光,还被扣发3个月的津贴,取消“评先”资格,并公开作出检讨。而与此密切相关的是,该县县直机关的招待费用减少了三分之一。很多机关干部表示公务接待不喝酒后,精神状态和身体状态好多了。
公务接待“禁酒令”,让机关干部从饮酒应酬中解脱出来,节约了费用,转变了作风,密切了干群关系,应该大力提倡。(株洲县纪委 姜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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