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腐败低龄化须多管齐下

《中国纪检监察报》的法制周刊刊发《一位“80后”副局长的沉浮人生》,对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局原副局长肖明辉受贿案进行了剖析,同时还配发《警惕官员腐败的年轻化现象》的评论,指出近年来一些年轻有为的干部因违纪违法自毁前程,从某种程度上呈现出官员腐败的年轻化趋势,值得警惕。香港《文汇报》刊发署名文章说:官员腐败“低龄化”发人深省。倡导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年轻化,应该科学看待年轻化,并不是唯年轻化。年轻化应建立在德才兼备基础上。对于年轻干部特别是年轻领导干部,应该建立有效的反腐预防机制。
近年来,在各地查处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中,贪污腐败与职务犯罪低龄化趋势日益凸显,年轻干部群体已然成为腐败的高危人群。“59岁现象”逐渐被“35岁现象”所代替,这确实是一个值得警惕的信号。官员腐败的低龄化,显然要比“59岁现象”的现实危害更大,因为他们可资利用的腐败资源更多,腐败的时间更长。领导干部腐败低龄化现象不容小视。福建省纪检部门也曾透露,近几年,该省因经济问题“落马”的县乡两级党政领导干部中,30岁至40岁之间的成了“主力军”。由于40岁以上的基本不再提拔进入县级党政班子,40岁就成了基层干部的一个“坎儿”。有些干部迈不过去,反倒栽了跟头,有人称此为“39岁现象”。
年轻干部贪腐行为屡屡发生主要有这几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把关不严。对年轻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方面存在着片面强调年轻化的倾向。目前有些地方错误理解“年轻化”的要求,将 “年轻化”置换为“青年化”,在年龄问题上搞“一刀切”,而忽视了对思想道德的要求,以致出现“带病提拔”现象,甚至边提拔边犯罪的不正常情形。
第二,监督失位。对年轻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还没有到位。尤其是对他们的“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管理处于空白状态。一些地方对于年轻干部只提拔不监督,对年轻干部的监督管理严重失位。
第三,教育缺失。“35岁现象”最根本的原因还是这些年轻干部政治信仰的缺失,道德价值观的异化。不少年轻的犯罪嫌疑人错误的认为,人在社会上的地位主要是看拥有金钱的多少,金钱决定感情和地位,因此处处与人攀比、向人炫耀,以此证明自己在社会上“吃得开”、“混得好”。
预防官员腐败年轻化现象,必须多管齐下。
第一,严把入口关。完善选人用人制度,从源头抓起。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以德为先,就是在选拔任用干部时要以“德”为先决条件。干部的选拔一定要杜绝“带病上岗”,对于在“德”的方面不合格的人,无论多有才、多年轻,都坚决不选拔进各级领导班子。
第二,严把监督关。强化监督制度,不断完善监督体系和监督程序,落实“绩”、“廉”并重的考核机制。同时,建立健全年轻干部8小时之外的监督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官员个人财产申报制度,在年轻干部提拔时,需严格实行个人财产申报制度。
第三,严把教育关。提高青年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坚定其理想信念,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在思想上筑起防腐反腐的长城,从根本上增强政治免疫力。在各级公务员培训中,要加强职务犯罪的教育引导,要给他们算算账,专门计算一下违法犯罪的成本。(凤凰县纪委 吴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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