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刹车”!

据《南方都市报》7月20日报道:中央部门开始密集晒出2011年部门决算,其中三公经费受到公众高度关注。国税总局昨天深夜才在官方网站上挂出决算,其2011年三公经费支出达到20.38亿元,成为截至目前公布部门决算的中央部委中开销最大的,其中公车费用就高达13.7亿元。至2011年底,国税系统共有执法执勤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保有量49850辆。
公务用车的话题已是老生常谈。长期以来,公车消费是各级国家机关、政府部门公务消费和官员职务消费的重要部分,“官车”在很多场合相当于某些公权机关的脸面,代表着某些官员的架子和派头,也折射出某种根深蒂固的特权意识。“车轮子腐败”,多么形象的借代。尽管它比赤裸裸的贪污多了层温情脉脉的面纱,但其腐蚀力量却毫不逊色。据全国政协委员刘光复说:每年各级政府官员公车私用费用达2000多亿元,几乎和2006年的国防开支相近。济源市一份调查报告显示:每辆公务用车年运行成本平均高达4万元左右,其中有个别的公务车费用竟高达8万元,而同时社会其他营运车辆单车年运行成本仅为8215元。公车改革喊了10多年,不同的方案,不断的试点,结果公车不是改得越来越少,而是改得越来越多,改来改去,最后竟成了借此名义公务员变相发放福利。
这关键的是改革不彻底,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搞得还是“花架子工程”,是官场的“作秀”。要有效遏制这股不正之风,必须进行彻底的改革。
一要干净利落,彻底取消公车。公车既要改革,就要改得干净彻底,不能拖泥带水,即使公车真正姓“公”,权力的“私欲膨胀”也会再次死灰复燃。有权力,就可能产生腐败,有腐败公车就会姓“官”、姓“私”,最后仍然无法遏制行政成本的暴涨和不正之风的蔓延。因此,只有彻底取消公务用车(除个别单位保留少数执法执勤车外),所有单位一律不再保留公务用车,由政府组建交通服务车队,在一段时期内,限定车型和车辆数,财政给予补贴,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要实行货币补偿,用者自付。实行用者自付,以货币化补偿形式,推动公车管理市场化运作。对公务员个人发放公务岗位交通补贴,用于补助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交通费用,打入公务员工资。公务岗位交通补贴档次按职级确定,适当拉开差距,以反映不同职位工作人员对公务用车的依赖性和使用强度。公务岗位交通补贴可以随着财力增长以及车辆规费、市场物价的变动情况,定期作适当调整,以确保各单位人员的公务交通需要。这样,使公务用车从计划经济模式走向了市场经济模式,从后勤自我服务型向社会服务型转变。
三要严明纪律,重惩越雷池者。首先要明确公务员岗位交通费补贴的发放范围和标准。各省市、自治区以及县根据当地市场经济情况,拟定一个交通补偿标准,由国家统一核定以文件下发。对擅自提高标准或另定标准以及借公务用车改革名义滥发补贴的,要从严从重处理,决不姑息。其次要严格管理执法执勤车。严格执行执法执勤车辆的定编管理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超编购置车辆,防止出现“公车照坐,补贴照拿”的现象;对核定保留的执法执勤车要统一喷涂识别标志,以便监督;不得将执法执勤车用于接待、旅游观光、休闲娱乐及其他非执法执勤活动;不得用于接送个人日常上下班、参加市内会议,或者用于个人办私事或帮助他人办私事。
四要妥善安排,确保司机稳定。彻底取消公务用车以后,就会出现原公务用车司机失业。对于这部分人,一可以通过组织考试安排一部分人进入国家公务员;二可以作为工勤人员单位自行消化;三可以竞聘考试进入政府组建的交通服务车队;四可以通过如同国企改革那样,实行买断工龄,国家补助一定数额就业费,自己另谋职业。尽管这样,国家当前要花一大笔钱,但对于每年要花上千亿元的公车消费,掂量一下,谁都会算出来那样合算。(凤凰县纪委吴勇英)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