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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政“不作为”问题须来真动硬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2-08-17 11:47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816日,《郑州晚报》刊发一篇题为《女医生“被变性”不能从医只得卖药》,报道了远在上海的河南人黄晓燕的求助,她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性别一栏被误填为“男”,给工作和生活带来很大困扰。女医生黄晓燕2004年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但河南省中医药管理局误将持证人性别填成“男”。8年来,黄晓燕8次申请更改错误无果,而“变性”证书使她无法从医,只能卖药。

    如果说女医生“被变性”是工作上的低级失误,那么,多年行政不作为、不纠正这样的“低级失误”,则只能用无耻、无赖来形容了。更令人心寒的是,面对质疑,涉事单位的工作人员竟然称,“负责考试和发证的两位领导都出差了,不方便透露他们的联系方式”。透过这种不是答复的答复,我们恰好发现了女医生“被变性”的病根,那就是“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或者说,少数公职人员习惯了高高在上、飞扬跋扈、推诿搪塞式的官僚作风,甚至丧失了最起码的反思精神、“以人为本”理念和敢于担当的精神。公职人员出现工作疏忽乃至工作失误,未尝不可理解和宽恕,但知错不改、长期行政不作为,却是不可原谅的。毕竟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公职人员是“公仆”,人民群众是“主人”,只有仆人服务主人的规矩,绝对没有仆人刁难主人、跟主人讨价还价的道理。

    如何看待行政不作为的危害,如何建立追究行政不作为的责任机制,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

行政不作为归根到底是干部作风问题,就转变干部作风而言,从上到下层层三声五令,文件铺天盖地,活动丰富精彩,但到了最后工作结束仅仅是写总结汇报,有问题的大会通报批评,有成绩的大会表彰,完成任务交差了事,领导满意,工作人员轻松,原本还心惊胆颤的人也庆幸又逃过一劫,皆大欢喜,谁也不得罪。如此这般轻描淡写、隔靴搔痒的改进办法,不能触及问题的实质。笔者认为,要根除行政不作为现象,就要下真功夫转变干部作风,关键要做到“四硬”。

    群众监督要过硬。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是老百姓。国家公务员的政绩如何,本就应该由群众评判。可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仍然让人感觉到,仅凭业绩突出和群众公认就得到提拔,基本上是难以想象的事。如江苏射阳县刘谋的腐败问题早就有人举报,县人大常委会否决了对他的任命,但他最后照样被县委任命为粮食局局长。这个贪官得意的说:“人民不要,党要”。怪不得有人说,群众监督干部是“水中望月”。这使我们不免为南京市容局“民意”不佳,就让两位局长“出局”而叫好。这不仅意味着转变机关干部作风动了真格的,更意味着群众监督有了权威性,只有让群众监督有权威,使群众监督“硬”起来,机关干部才能真正明白权力来源于人民,进而按照群众期望转变作风。要使群众监督真正硬起来,首先是要坚持行政公开,为群众评判作风提供条件,这既是对群众主人翁地位的尊重,更是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保证监督的准确性和权威性的途径。其次是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才能实现群众监督的有效性。再次是要提高信访查办率,认真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增强群众监督的实效性。

    制度落实要过硬。制度不在于多,而在于用,贵在于实。规范行政官员的从政行为,从古到今从没停止过。当代中国,从中央到地方,对于治理行政不作为等现象也是用心良苦,先后出台了大量法规制度,但这些制度在落实上大都失之于软、失之于宽,教化多于惩戒,无形中给“行政不作为”者留下回旋余地。在当然有制度本身的缺陷,但更主要的原因是领导权力特别是一把手的干扰破坏使得制度走样变形、可有可无、形同虚设。如改进干部作风工作,总是鸡婆拉屎头结硬,闪电一惭雷一惭,文件规章一大堆,但到最后真正涉及到问题的时候,一把手顾虑重重,不看憎面看佛面,既不敢硬也不想硬,分管领导更不愿自己所管辖的范围出事而影响了自己的政绩,到头来一场规模效大的改风工作还是逃不了走过场这一俗套,人、财、物化了不少,问题仍然得不到解决。这不免使我想起了浙江温州开展的一场“效能革命”,仅半年时间里共辞退机关干部29人,撤职或降级、降职29人,行政告诫90人,此外还有260多人被通报批评。这场“效能革命”让那些在办公室里只满足于“撞钟”而不作为者再也不能混下去,从而有效地促进了机关工作作风的改善。为什么能取得这么好的成效,就是因为他们在落实制度上敢于动真格,并强化制度落实的刚性。因此,制度落实过硬,首先是领导特别是一把手在带头自觉遵守各项制度上要过硬。其次是各监督检查组在履行职责、公正执法、执行制度上要过硬。再次是各职能部门在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上要过硬。

    行政问责要过硬。依法治国就是要求我们的政府是一个有限政府、高效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我们的政府应该是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政府。行政问责制,它有助于抑制和减少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的现象。如当年非典危机袭来时,有关部门主要行政领导未能及时采取有力的应对措施,受到了问责处分之后,全国上下抗击非典的战斗在所有地区和部门中都得到了高度重视,在短时间内得到了有效控制。事实证明,对涉及这些事件的有关政府官员给予相应的问责处分,不仅能顺民愿、申民冤,而且能使更多的政府官员感受到他们所掌握的公权背后所体现的沉甸甸的社会责任,客观上起到了罚一儆百的效果。然而,实行行政问责必须注重三个问题:一是在对象上要全面问责,解决问上不问下问题。要严格执行有关问责制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无论涉及到哪一级,都应查处,绝不姑息;二是在力度上要常抓不懈,避免时紧时松现象。要持之以恒,多管齐下,对工作不负责任的要承担政治风险,使其断送政治前头;三是在组织上要动真格,一经查实,该降的降,该免的免,该撤的撤。

    执法执纪要过硬。掌握公权力的政府官员的个人行为既需要道德的软约束,同时也需要纪律、法规的硬约束。重点要做到四严:一是查纠要严。通过明察暗访、公开举报电话、受理举报投诉、服务对象座谈、领导干部下访等途径,及时发现和查纠本部门行政不作为的人和事;二是责任追究要严。对行政不作为的处理,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直接领导的责任,对部门工作人员不作为的行为,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同时追究直接领导、分管领导甚至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三是惩戒要严。对经查实的行政不作为的直接责任人,视情节采取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停职检查、调整岗位、待岗培训、免去职务、责令辞职等组织处理措施,情节严重的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四是执法要严。不能出现违法者消遥法外,而不违法者却关进了牢房的奇形现象。对那些知法犯法、执法枉法的领导干部必须严肃查处。(凤凰县纪委吴勇英  田双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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