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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开”薄熙来彰显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编辑:刘学先 发表时间:2012-09-29 15:53 来源:株洲县纪委

   9月28日,中央决定,给予薄熙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薄熙来严重违纪问题的查处,进一步体现了我们党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和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进一步表明了我们党严惩腐败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 。
       薄熙来曾先后担任大连市委书记、辽宁省省长、商务部部长、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兼重庆市委书记,被赋予了重要的职权。然而,在错误的世界观、权力观的影响下,很多时候,他超越于党组织监督和人民监督之外,凌驾于法律之上,滥用职权、收受贿赂,在违纪违法的深渊中越陷越深,最终受到严惩。
       从薄熙来案来看,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最大限度防止权力滥用,依法严惩权力腐败,也是对领导干部的爱护和保护,是为了让党和人民的事业更加纯洁,让国家和社会更有希望。同时,领导干部正确对待权力和行使权力的基本前提是自觉接受监督,只有切实感受到外部监督的压力,才能对自己手中的权力保持谦抑和敬畏。
       薄熙来案是一个沉重的警示,是对那些拿法律当儿戏的党员干部的巨大震慑,每个党员和领导干部都应当从中汲取深刻的教训。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党纪面前,无特殊党员。无论权力有多大,地位有多高,资历有多老,背景有多深,只要违法犯罪,都必将受到严惩。(株洲县纪委孙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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