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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纪国法面前没有特殊公民

编辑:刘学先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0 来源:衡阳市雁峰区纪委

          9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薄熙来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决定给予薄熙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中央的决定彰显了法律的尊严,彰显了我党坚定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宗旨,表明了我们党保持自身纯洁性的坚定决心。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容践踏,在党纪国法面前没有特殊公民,不论涉及到谁,只要触犯法律,都将依法处理,决不姑息,决不迁就。
          此案件极大损害了党和国家声誉,在国内外产生了非常恶劣的影响,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了重大损失。薄熙来作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本应模范遵守党的纪律、严格执行中央的指示,但他却擅权妄为,我行我素,严重违纪,受到严肃查处,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对薄熙来严重违纪问题的查处,再次证明,在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党内决不允许有“特殊党员”。
          我们坚决拥护中央的决定,切实把思想統一到中央精神上来,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反思总结,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我们作为党的忠诚卫士、群众的贴心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引导,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管好自己、管好亲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坚决执行党风廉政各项纪律,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廉洁从政,在监督他人的同时也自觉接受监督,防止权力滥用。还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用制度约束、规范干部行为,净化党风政风,提升干部队伍素质,以良好的精神风貌迎接11月8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衡阳市雁峰区纪委  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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