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坚定反腐信心 喜迎十八大顺利召开

编辑:刘学先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0 来源:芷江县纪委

           9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薄熙来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决定给予薄熙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新华网)。
           中央作出的这个决定,不仅用最坚定的态度、最迅捷的速度、最雄厚的力度回击了之前各种别有用心的猜测和诋毁,彰显了党和政府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鲜明态度,更向世人展示一个负责任的中央、敢担当的中央、重廉洁的中央。进一步体现了我们党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和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进一步表明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
     当前,各级党员干部的首要任务是从思想上、言论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为谣言所惑、不为舆情所惧,安心、用心、尽心做好本职工作,以更坚定的信念、更务实的作风、更卓越的成效,迎接十八大的胜利召开。
     在思想上拥护中央的决定,就是要与打击腐败、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始终保持一条心,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从内心深处、骨子里面爱党、护党、建党,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永远追随者、新的伟大工程的辛勤建设者。
     在言论上拥护中央的决定,就是在关键时刻与中央口径一致,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抵制和坚决回击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时刻把党的声音、权威解读向身边的群众宣传,做党的形象的忠实维护者,及时稳定党心和民心。
     在行动上拥护中央的决定,就是要在关键时刻站出来,安心、用心、尽心做好本职工作,团结和带领党员干部群众珍惜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一门心思地投入到科学发展、改善民生的具体工作之中,一股劲儿地干给群众看、带着群众干,不断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不辜负中央的期望和人民的厚托。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容践踏。不论涉及到谁、职位多高,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党内不允许有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殊党员,任何人都不能干扰法律的实施,任何犯了法的人都不能逍遥法外。
            我们要自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局面,奋力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芷江县纪委)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