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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贵在“小题大做”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2-10-08 10:18 来源:三湘风纪网
最近,从媒体上获悉,现年79岁的法国前总统希拉克因挪用公款、滥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被巴黎法院判处两年监禁、缓期执行。法官认定,希拉克在1990年至1995年担任巴黎市长期间,设立多个虚假公职,挪用政府资金为所属政党工作人员发放薪水,巴黎纳税人为此支付了大约140万欧元(约180万美元)。法院认为希拉克的行为“有损巴黎民众利益、辜负公众对官员的信任”。
随着法庭最终判决,希拉克由此成为法国第一位受到司法判决的国家元首,开创了法国首个前任总统获刑先例。希拉克获刑事件,在习惯了公车私用和公款消费额动辄百万甚至千万的中国人看来,多少有点儿小题大做,多大点儿事,希拉克本人既无私饱中囊的行为,只为党派的利益,为部下多开了几份工资而已,法国人似乎有点儿小题大做。
温总理说过:执政党的最大危害在于腐败,腐败不仅会亵渎党的宗旨,沾污党的形象,腐蚀党的肌体,关乎党的生死存亡,还会损害干部自身形象,脱离人民群众。官员腐败,不论职务级别大小和贪污金额的多少,其贪性都不是与生俱来的,那些因为腐败而落马的“大贪”也往往是从接受别人的小恩小惠,为亲人、朋友谋小利开始的。第一次往往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下不为例,但一旦成为习惯,贪污受贿就会变得“顺其自然”、“理所应当”。而正是社会对这些“小问题”的容忍,才使问题官员逐渐养成“恶小而为之”的心态,逐渐道德沦丧、党性缺失,屡屡触碰党纪国法的“高压线”,最后越陷越深、不能自拔。
“小题大做”,就是要给官员划一条红线,越线者必受惩;就是要对腐败问题斤斤计较,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有罪必罚;就是要对腐败行为实行“零容忍”,看谁还能在腐败面前如此潇洒?只有坚持对腐败行为的“小题大做”,保持对腐败行为的高压态势,才能使官员们抑制住身体中的欲望、约束蠢蠢欲动的手脚,自觉地把贪占的念头消灭在萌芽状态,把腐败的行为扼杀在襁褓之中,不给腐败一点可趁之机。(安乡县纪委   高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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