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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监管制度保护年轻干部成长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0 来源:三湘风纪网

 

    清华大学的硕士毕业生,从科员到“副局长”升迁时间不到两年,头顶多个“杰出青年”的耀眼“光环”,年仅32岁的肖明辉,在5亿元的工程招标中大权独揽,收受1611万元的“好处费”,多次为他人谋取不正当经济利益。日前,肖明辉被海南省二中院依法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0月15日人民网)

    近年来,年轻领导干部贪污犯罪时有发生,而且反映在案情上,都是胆子大,大案要案多,金额巨大,科技程度高,手段方式多。例如,2009年,29岁的陕西延安市公路局李渠收费站原会计李进军侵吞车辆通行费上千万元用于网络赌博,最终被法院以犯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每有此类案件发生,大多数人在痛恨这些年轻干部腐败堕落之时,也对这些原本有大好前途,具有一定工作能力的年轻干部的“凋谢”感到扼腕叹息。一失足成千古恨,这些年轻领导干部能从众多国家干部中脱颖而出,不缺教育,不缺文化,不缺能力,但为何在得到组织大力培养下,仍然抵挡不住金钱诱惑,最终沦为阶下囚呢?

    从主观上来说,这些年轻干部理想信念淡化,不满足现有的条件,追求物质享受。但从客观上看,这些年轻干部担任了一定的职务,掌握一些实权,而监督管理机制存在缺失或者滞后,使这些年轻干部在逃避追责上存在侥幸心理,最终没能经得起诱惑而腐败堕落,走上犯罪道路。笔者认为,在现有的社会背景下,宣传教育固然必不可少,但更重要的还是要进一步完善事前和事中的监督管理机制,坚决贯彻落实监督管理机制,让贪污腐败行为无机可趁,消除存在的侥幸心理,或者,能及早发现这些年轻干部的腐败堕落行为,及早挽救,就不会积少成多,酿成更大或者不可挽回的损失。做好事前和事中的监督管理总好过事后的惋惜,这就是对年轻干部成长最好的帮助和保护。(沅陵县纪委宣教室 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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