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小官”患“大病”

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元发村党支部书记涉嫌将村委会办公楼出租,非法生产国际品牌“LV”皮具,目前受到党纪处分。 (10月18日《人民网》)
当前,村干部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且呈上升趋势,值得警惕。据了解,2011年通道县纪委受理信访举报50件次,其中反映村干部违纪的10件次,占信访总数的20%;查处村干部违纪案件9件,占案件总数的29%。
违纪违法的村干部被老百姓戏称为“村霸”、“村贪”、“村蠹 ”。村干部违纪主要表现在以权谋私、作风粗暴、挥霍公款等方面。有的村干部在宅基地审批、工程承包、矛盾纠纷调处、发放惠农补贴等工作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甚至截留、挪用、侵占公款;有的村干部搞“一言堂”,作风不民主,办事不公开,处事不公平;有的村干部拉帮结派,打击报复异己,侵犯群众利益,等等。
“基层干部的腐败,是最具有离心力的腐败”。村干部直接面对的是农民,村干部违纪违法往往触及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最容易激起民愤,造成党群干群关系紧张,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危害农村社会稳定,阻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制约农村经济的发展。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小村官,大腐败”已经严重危害了党的执政基础。因此,深入治理“村官”腐败,谨防村干部违纪违法,建立健全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农村反腐倡廉建设,是巩固基层政权刻不容缓的大事。
预防“村官”腐败,要加强教育,筑牢防线。针对一些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适时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重点突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风教育和财经纪律教育,不断提高村干部的为民意识和法纪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逐步消除封建特权观念和小农意识。同时,要大力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让廉洁理念占领农村阵地,摒弃陈规陋习,促进乡风文明。
预防“村官”腐败,要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议事、党务公开、村务公开、村账乡管、一事一议、民主理财、村级财务审计等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规范决策程序,防止个别村干部“大权独揽”。
预防“村官”腐败,要强化监督,查办案件。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自治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严格规范村干部的履职行为。同时,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处村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薛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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