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网络推手炮制“民意”实现特殊目的

目前,网络上存在大量以牟利为目的的网络推手组织,故意传达虚假信息进行炒作、造谣诽谤竞争对手、制造事端敲诈勒索,炒作恶俗,删除真实信息消除负面影响,不断制造“网络暴力”事件。它们炮制虚假“民意”、绑架舆论、干扰民意、最终造成流言大量滋生,从而实现他们不可告人的特殊目的。“网络推手”、“网络水军”操纵下的民意病毒让网络信息真假难辨,严重破坏了互联网的环境,对我国公共管理产生日益深刻的影响,确实值得相关职能部门深思和警惕。
网络推手炮制“民意”无一例外的具有隐蔽性、传染性、破坏性等特点。他们利用网络的匿名性、开放性,注册大批马甲,组织了一批“网络水军”队伍,在网上集体炒作某个话题或人物。通过“借势”和“ 造势”,炮制网络“民意”,从而一传十十传百,真假难辨。致使某些政府部门、企业单位、个人声誉和公信力受到极大损害,给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舆论导向甚至社会安全,都带来了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
究其原因,法律监管的缺失是网络推手、网络水军发展的根本原因。虽然我国已制定和颁布了许多治理网络犯罪的法律法规,但这些立法基本上仍局限于计算机信息安全,对网络信息操控的违法犯罪规制不多。网络水军钻了法律空子,大量滋生。另外,巨大经济利益的驱使也是网络推手、网络水军等现象保持蓬勃发展的重要原因。同时,经济社会转型的特殊社会心理环境也是网络水军发展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当下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变迁带来人心浮躁,跟风追逐新潮,害怕落于人后,传播学的“螺旋效应”极易发生。
毋庸置疑,网络推手炮制“民意”的存在着极大的危害。一是损害社会风气。网络推手、网络水军唯利是图的特性导致了其对是非观念的漠然,网络推手在谋取暴利的同时极大危害了互联网的诚信与道德标准;二是影响政府决策。网络推手、网络水军能一夜之间形成强大舆论压力,其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比传统媒体要严重得多,网络水军活动产生的舆论干扰,可能会让党和政府对社会现象产生误判,使公共政策的制定产生偏颇,轻则浪费公共管理资源,重则贻误时机,给党和政府的工作造成损害;三是干扰正常秩序。网络推手在网络上大量召集闲散网民,给其一帖三毛或五毛的酬劳,让他们在各大论坛发帖回帖,或捧或黑某品牌(人),以达到牟取暴利的目的。他们炮制虚假民意、诽谤竞争对手、严重干扰了正常社会市场秩序,严重影响了网络民意的真实性;四是损害群众利益。网络推手制造虚假信息,愚弄广大网民的同情心、正义感,让网民在不知不觉中充当其炒作的“托儿”或者“打手”,通过人为制造的网络热点事件,扭曲网络舆论,损害群众利益。
为此,防止网络推手炮制“民意”必须标本兼治、惩防并举。一是健全法律制度。尽快建立健全网络市场的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网络推手非法行为的监督,严厉打击、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斩断利益链条。认真开展行业自律,进一步严格内部管理,完善制度规定,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切实维护网络信息安全和公共利益,正确处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关系,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三是畅通网络信访渠道。要加强网络信访监督和网络信访案件办理工作,做好网络信访举报工作,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正确引导网络民意。建立对重大网络信访问题处置的问责制度,加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完善网络舆情监控管理工作制度,建立与相关部门定期沟通协调机制、网络涉腐舆情监测上报及责任追究制度;四是加强有效监管。实行网络实名制,让每个人对自己的言论负起应有的法律责任和公众责任。明确一些重点的监管对象,加强网络危机预警,严格加强网络监管,以防传播者恶意传播不良虚假信息引起政府、企业、群众无辜受害,公众恐慌。要开展网站人员备案工作,切实做到规范管理、行业自律、有效监管。(株洲市天元区纪委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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