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执法检查,强化工作问责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0
来源:沅江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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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徒法不足以自行”,制度的执行必须依靠人来落实。开展监督检查是要形成有效的制度监督检查机制、考评激励机制,把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检查和效能督查有机结合起来。同时,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监督的作用,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多渠道监督。要创新和丰富监督方式,通过设立群众意见箱,开通监督电话、网上投诉栏,畅通诉求渠道,使制度在阳光下得到公开透明执行,杜绝不认真执行制度、不及时执行制度和拒不执行制度的行为。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一个好的制度,其本身应包括制度执行中的责任追究内容。对制度执行不力的情况进行责任追究,是形成良好制度执行环境的重要基础。要健全完善督导机制、考评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制度制定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加大对不认真执行制度、不及时执行制度和拒不执行制度的行为的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在制度落实过程中顶风违纪的行为,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陈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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