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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镜正作风

编辑:刘学先 发表时间:2015-12-15 10:35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曝光的一批批“微案件”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如上班时间网上娱乐、上班时间吃早餐、上班时间编织毛衣、接受服务对象整包香烟、打输赢100多元麻将、替赌博打击对象打招呼说情、接受亲戚以外的人参加儿子考研升学宴、旷工半天等等(据三湘风纪网曝光台)。
    这些案件确实是小微案件,但就是这些过去微不足道、微不足查的小微案件,现在不仅被立案查处,而且还公开曝光。更有部分案件还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追究了相关领导的领导与监督责任,这不禁令人觉得有些称奇,为什么纪检监察机关会如此重视查处甚至曝光这样一些小微案件呢?
    笔者认为,纪检监察机关之所以频频查处并曝光这些以往被忽略的小微案件,原因有三:
    一是当前机关作风问题还非常突出。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强力整肃“四风”以来,确实是气象一新。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机关作风反弹的风险很大。过去有人在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过去之后,现在有人在等“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过去之后,可见中央作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判断和决断实在是及时、准确,针对性很强。
    二是机关作风建设需要以案为镜,抓早抓小。通报曝光“微案件”,可以以案为镜教育人,以案为镜正作风。学习规定是基础,但必须辅之以案例警示,特别是身边人身边事的案例警示,否则容易左耳进右耳出,效果甚微。作风问题,大问题都是小毛病积累发展起来的,小不抓必成大问题,小不治必酿大祸端。必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三是体现了“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坚强意志。其实,“老虎”也是“苍蝇”成长起来的,今日之“苍蝇”,明日之“老虎”,这是必然的逻辑发展过程。早一些教育,早一些查处,就能挽救更多的人,教育更多的人,就能最大限度降低损害,就能最大程度阻止“老虎”的养成。
    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并曝光了一系列的“微案件”,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和纪检干部就应该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真正用好这些“反面教员”,做到以案为镜,举一反三、对照检查,力求防患于未然,着力把机关作风建设推上一个新的台阶。(衡阳县委党校  龙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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