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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蚊蝇之腐”更伤民心

编辑:刘学先 发表时间:2015-12-16 10:20 来源:三湘风纪网

    据2015年12月1日《新华每日电讯》报道:河南平顶山一村会计慰问贫困群众,趁人不注意将200元慰问金中的100元据为己有。事例中,顺手牵羊100元看似不拘小节,无伤大雅,实则彻彻底底伤害了百姓的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大老虎”们纷纷落马,风清气正的局面正在形成。“打虎”这一打击腐败的说法已广为群众知晓,对普通人而言,也只是在电视上看见、报纸上阅读过,很少有人亲身经历。而发生在身边的“蚊蝇之腐”,群众是有切肤之痛。他们直接面对平头百姓,如硕鼠一般贪食微利,却数不胜数,让人既爱又恨,最让百姓厌恶。近日,怀化市纪委通报1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大多是村一级党员干部违反相关纪律问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获取不当利益。这种“雁过拔毛”的“蚊蝇腐败”现象在基层越发严重。一些基层干部漠视百姓疾苦,爬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拿群众的权力当做私人的“淘金器”,拿钱办事的做法已经到了无孔不入的地步。于细微处见精神,正是这类看似很小的事情,却是让基层百姓民怨沸腾,矛盾越积越多而得不到畅通,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影响到党执政基础的巩固。
    2014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兰考县调研时告诫基层干部,努力做到慎独、慎初、慎微,“不以恶小而为之”。《韩非子•喻老》讲述过:“一双象牙筷子毁掉泱泱殷商王朝的故事”。看似小小的“蚊蝇之腐”,日后可能就是“巨腐大贪”。“索拿卡要”成了大多数“蚊蝇”的敛财的伎俩,截留低保户的“养命钱”,套取救灾的“民生钱”,贪占超生的“抚养费”;侵吞失地农民的“拆迁款”;等等,蚊蝇的触角无所不及。”这类腐败群体与群众直接打交道,往往在所谓的“帮忙”中侵犯群众的利益,是群众最为直观感触到的腐败,风气的败坏就由此而来。有权的地方就可能产生腐败,这是颠扑不破的道理。在广大的基层,乡镇科级干部贪腐贪腐不绝于耳,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一些村级干部贪腐,甚至一些村民小组的组长都参与到小恩小惠的腐败之中。产生“蚊蝇之腐”自有原因,监督缺位是最大的原因。大家都处于一个熟人的社会,相关单位缺乏民主监督,专门机构形同虚设,舆论监督难以覆盖,这是蚊蝇不断滋生的最大原因。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想要彻底扫除“蚊蝇”的侵扰,不仅需要相关部门建立完善制度,更要把建立完善的制度有效地发挥好、实施好,切实加强权力的监管,从源头上遏制基层干部“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倾向,才能真正杜绝蚊蝇之辈的别有用心,挽回贵如“黄金”民心。(石鼓区纪委 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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